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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兴安盟金风科技蒸汽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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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兴安盟金风科技蒸汽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515日我局受理了兴安盟金风科技蒸汽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过审查,拟对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安盟金风科技蒸汽发电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园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名称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9817平方米,建筑面积3444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2×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工业加热炉,将金风绿氢制绿色甲醇项目所产生4.5Mpa、253℃饱和蒸汽,送入蒸汽工业加热炉过热至420℃后,输送至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用于发电,将金风绿氢制绿色甲醇项目所产生2.5Mpa、226℃饱和蒸汽送入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用于发电,同时为金风绿氢制绿色甲醇项目提供4.5Mpa、420℃蒸汽和0.8Mpa、210℃蒸汽使用,全年连续运行。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方的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灰土、砂、水泥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废气主要为挖掘机、打桩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机械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HC等。

1)为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如下措施:

①严格遵守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标准: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冲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⑤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②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土方挖掘、堆放、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工序。

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④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一般情况下每天上午、下午各一遍,遇到风沙天气,相应增加洒水遍数。

⑤物料和垃圾应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撒、野蛮装卸,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以减少沿路抛洒和减少运输的二次扬尘产生,并且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

2)车辆废气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降至最低,并且其影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所以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本工程施工人员雇用当地居民,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

2)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噪声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主要是各个施工阶段的机械设备运转及运输车辆产生,噪声声级在70dBA~90dBA)之间。

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要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施工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尽可能的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围档封闭,施工场界修建围墙作为声屏障,增大噪声向周边传播过程中的噪声衰减量,从而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设备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随即消失,故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措施:

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砂石、废建材等,废砂石做到挖填方平衡、尽量回用,废建材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废弃部分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有组织废气工业加热炉尾气:工业加热炉配套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后的烟气经换热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氮氧化物。根据《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本项目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减排效率40%

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下没有无组织废气产生;管道法兰、焊缝、管壁破损,引发烟气、介质跑冒滴漏,增加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厂区无组织挥发量:

1)选用高质量的管件,提高安装质量,并经常对设备检修维护,将在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至最小;

2)建立热力系统、烟气管道定期检漏巡检制度,对阀门、法兰、膨胀节等密封点定期检查,发现泄漏立即停机检修、堵漏;

3)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最大循环用水量1480m3/h,根据设计,本项目最大循环水补水量为25.16m3/h,浓缩倍数取值为4,则排污水量约为循环水量的0.3%,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量为4.44m3/h3552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TDS,类比绿氢制绿色甲醇项目,可知COD 60mg/LSS 50mg/LTDS 840mg/L,收集后,通过厂区现有排污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运营期工业加热炉、汽轮机、发电机、风机及各种泵类等。声压级在80-95dB之间。采取措施为消音、基座减震加固、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措施:

厂区已建成1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的西侧,毗邻化学品库区域,占地面积为257.25m2,最大暂存能力347t,厂区现有项目危废年产生量约3179.53t,危废现场存储周期7~10天;本项目危废产生量23.8t/a,项目投产后全厂危废产生量为3203.33t/d,储存周期为10d,因此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库可行。

该危废库建设严格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针对防渗性能,标准明确两种合规方案:一是采用至少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⁷cm/s),二是采用至少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¹⁰cm/s),或其他等效防渗材料。现有危废库实际采用2mm 厚防渗层,且渗透系数<1.0×10⁻¹²cm/s,完全满足甚至优于标准规定的防渗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本项目新建的构筑物为主厂房、循环冷却水站和事故油池,对主厂房、循环冷却水站要求设置一般防渗,等效于M=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事故油池要求设置重点防渗,等效于M=6.0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采取措施后,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100178 

通讯地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邮编:137400

金风绿能余热发电项目环评表(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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