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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息(第34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1  点击:

  资料调阅情况

  ◆8月1日—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共17批,共计244项。按组别可分为综合组18项,大气组67项,水组69项,生态固废组69项,紧急调阅12项,下沉调阅6项。涉及全盟6个旗县市、盟开发区和盟委办、行署办、组织部办公室、纪委监委办公室,盟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林草局、水利局、农牧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口岸局、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自治区兴安生态环境监测站、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等30个单位。

  案件转办情况

  ◆8月1日—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共19批,共计203件(来电180件,来信23件)。其中涉及乌兰浩特46件,阿尔山1件,扎赉特旗23件,科右前旗53件,突泉县17件,科右中旗61件,盟开发区2件。按类别可分为大气污染类49件,水污染类15件,生态破坏类106件,土壤污染8件,噪声污染类11件,其他污染14件。

  案件办理反馈情况

  ◆截至8月20日,兴安盟向自治区督察组核查反馈并通过媒体公开案件14批次140件。其中,举报问题属实的21件、部分属实80件、基本属实1件,不属实38件,开展现场核查2件次;现已办结84件、正在办理56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3份,立案处罚9件,处罚金额121967元,公安立案侦查1起。其余63件正在调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