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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交办清单(第16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2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交办清单(第16批)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70004 1.小区周边12家饭店油烟排放口都对着小区院内。    2.油烟排风产生噪音,停电时饭店发电机声影响居民休息。                                         3.小区外道路南侧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特别近,夏天异味严重。                                      4.饭店厨余垃圾未分类,并直接倒入小区垃圾房。 大气,土壤,噪音 (一)关于小区周边12家饭店油烟排放口都对着小区院内油烟排风产生噪音,停电时饭店发电机声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四周为商业与住宅混合楼,有餐饮服务店面共15家,其中停业2家。乌兰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13家餐饮现场进行了检测,发现油烟排风设施噪声超标7家、排油烟道不符合规定4家。 (二)关于小区外道路南侧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特别近,夏天异味严重问题 经调查核实,赛罕公馆小区外道南侧有垃圾中转站1座。该中转站覆盖面积大,覆盖区人口密集高,共承担着周边近30个小区近3万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任务。 (三)关于饭店厨余垃圾未分类,并直接倒入小区垃圾房问题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逐户进行走访,要求各饭店经营者必须做好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不得随意倾倒;绿洁垃圾处理场负责每日上、下午2次到各饭店转运。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7家饭店噪声超标行为,乌兰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2020825日前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板围挡等有效措施完成油烟风机噪声整改工作,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针对4家饭店排油烟道不规范问题,乌兰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202082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立专用排油烟道并延伸至周围主体楼顶部高空排放。二是针对产生异味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中转站的垃圾清运力度,安排专人做好消杀、保洁工作,推动做到中转站内无积存垃圾、无积水。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单位、各经营者落实好整改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持续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做好日常管护工作,确保经营活动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2 科尔沁右翼前旗 D1XA202008170003 举报人举报李建华(沙场老板)非法取沙,碾压公路,举报人8月11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情况,督察组已到现场核查,但举报人称督察组有漏查现象,后景阳有两个沙场,举报的是河坝南外面的沙场,不是河套里的那个沙场,希望督察组再次核查。 生态 经过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再次核查确认,位于索伦镇联发嘎查(后景阳)河套南外面的沙场,在举报人第一次举报问题线索范围内。科右前旗林业和草原局已将占林地取沙行为移交林业公安局调查处理,并责令当事人李建华于8月21日前平整场地、恢复治理。不存在漏查现象。关于碾压公路问题,已责令被举报人更改运输路线。 部分属实 将进一步核实采砂许可证范围,对超出采砂许可证范围使用土地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或恢复原本地貌。
3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70002 反映内蒙古能源公司兴安热电公司长期抽取使用地下水发电,使地下水位明显下降,该公司2010年成立,每年用水量约500万吨,与乌兰浩特市中水处理厂签订合同每年购买500万吨中水发电,但实际上只购买50万吨中水,其他400多万吨水全部偷采地下水,2010年成立至今已累积偷采4000多万吨地下水. 内蒙古能源公司兴安热电公司(以下简称蒙能公司)于2015年底投入生产,之前为建设期。建设期用水为地下水,工地内共有3眼自备水源井,均已办理基建用水取水许可证,并按使用量缴纳了水资源费。投入生产后,生产用水为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供给的中水。20165月,乌兰浩特市将厂区内自备水源井封闭2眼,另1眼保留计量水表作为生产备用。201610月,巡查中发现,该企业擅自取用水4214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乌兰浩特市对蒙能公司作出了征收水资源费31605元、罚款2万元的处罚,并封闭了该眼自备水源井。2017年至今,乌兰浩特市水利部门每年对蒙能公司进行用水检查1—2次。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清单后,乌兰浩特市水利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到蒙能公司进行核查,均未发现有使用地下水现象。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水法》相关要求规范用水,全力保障水资源安全。
4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70001 1.高林陶海嘎查东头开了4个沙场,一个拌料厂,破坏集体草场近1000亩。                              2.自治区批复面积1200亩的獭兔项目,旗里开发建设12000亩獭兔养殖基地,村民阻止,并找镇、旗、市、盟、自治区相关部门无果。(详细材料邮寄) 生态,其他污染 ()关于高林陶海嘎查东头开了4个沙场,一个拌料厂,破坏集体草场近1000问题 经调查核实,高力板镇高林陶海嘎查采砂场分别为:科右中旗宝恩套铺采砂场、科右中旗隆运采砂场、科右中旗诚炘采砂场、科右中旗高林采砂场,4个采砂项目均属于20121122日至2018511日期间未经草原部门审核,也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2020327日,科右中旗林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将上述4起非法使用草原采砂项目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2020330日,科右中旗公安局对上述4起非法使用草原采砂项目案件进行受理,并出具《受案回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3号)和自治区原农牧业厅《关于<落实<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意见工作方案>办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手续要件及程序的说明》(内农牧草便函﹝2018183号)相关规定,202057日,科右中旗林草局将上述整改项目的申请销号材料上报自治区林草局进行审查,待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销号。 搅拌站为修建111国道临时建设项目,已通过科右中旗交通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建设项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自治区批复面积1200亩的獭兔项目,旗里开发建设12000亩獭兔养殖基地,村民阻止,并找镇、旗、市、盟、自治区相关部门无果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獭兔项目位于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区。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区项目于20125月启动实施。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要求,2012年完成征地10800亩(其中天然草牧场9720亩,耕地1080亩)。截至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共批准建设用地1324.0185亩(一次批准399.6645亩,二次批准924.354亩),用于建设园区新城东街、新城西街和工二路、经二路和加工区、生活区。科右中旗人民政府批准用地3773.48亩(一期913.84 亩、二期958.6亩、三期736.81亩、四期1164.23亩),用于园区养殖区建设。征地10800亩中5702.5015亩地未建设使用。 综上所述,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区项目征地手续齐全、使用规范。因此,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高力板镇高林陶海嘎查采砂场整改任务销号。

  二是进一步加强高力板镇高林陶海嘎查采砂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力争2020年底完成调查取证并移送司法机关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