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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交办清单(第12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8  点击: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交办清单(第12批)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30014 洮儿河湿地公园水上餐厅,餐余垃圾未处理倒入河里,污染河水。 经现场调查,“洮儿河湿地公园水上餐厅”注册名称为“乌兰浩特市南湖红船游乐中心”,经营者李娜,经营范围包括中餐服务和游船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船员适任证书等手续齐全。游客吃饭乘坐的游船在河道内,厨房在河岸边,设有垃圾收储设备和清运工具,将营业过程中产生的餐余等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经现场查验附近水面和堤岸,未发现浮油、包装袋等餐余垃圾,水面干净,无杂物。 不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大巡河工作力度,加强河道管理,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同时,以举报问题为例,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经营者落实好环保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乱倾乱倒问题。
2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30005 1.索根嘎查书记王金锁在村后6里地(乃林沟)处,分别于2014年、2019年陆续砍伐15亩林地建牛包(2间住房,4-5间牛棚舍)还在牛包东侧挖坑以便再建牛棚舍,曾向旗里、苏木反映未果。                                    2.王金锁在嘎查西北石头沟的山坡上乱打4口井,把2口井卖给养羊户。                  3.2014年王金锁把索根艾里后3里地原变电站的彩钢施工房占为己有,但未居住。被洪水冲塌的村民想盖房,书记不同意其向有关部门的批地申请。                                     4.王金锁在乃林沟的草场上乱挖坑,大坑近1-2亩,并乱取土买卖,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其他污染,水 (一)关于“索根嘎查书记王金锁在村后6里地(乃林沟)处,分别于2014年、2019年陆续砍伐15亩林地建牛包(2间住房,4-5间牛棚舍)还在牛包东侧挖坑以便再建牛棚舍,曾向旗里、苏木反映未果”问题 经调查核实,巴仁哲里木镇索根嘎查嘎查书记王金锁在前索根艾里东北侧2公里处阿日很扎拉嘎内拥有一处养殖点(牧铺),为2009年王金锁父亲(已故)所建。根据《2018年林地保护规划图》显示,此养殖点不在林地保护范围内,土地属性为草牧场,为历史形成养殖点。不存在举报所称“砍伐15亩林地建牛包”行为,修建棚圈未超出生活生产区范围。通过现场踏查和走访部分村民了解情况,王金锁只有上述一处养殖点(牧铺),举报地点未发现其他新建牧铺。因此,群众举报不属实。 (二)关于“王金锁在嘎查西北石头沟的山坡上乱打4口井,把2口井卖给养羊户”问题 经调查核实,王金锁共打3眼井,其中2眼井未出水,属于枯废井,1眼井用于其本人畜牧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井,不存在“王金锁将2眼井卖给养牛户”之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5号令)第六条第二款“为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水年取水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之规定,王金锁打井是为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水,且年取水量没有超过1000立方米,所以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因此,群众举报不属实。 (三)关于“2014年王金锁把索根艾里后3里地原变电站的彩钢施工房占为己有,但未居住。被洪水冲塌的村民想盖房,书记不同意其向有关部门的批地申请”问题 经实地查看和向王金锁本人核实,索根艾里北1.5公里处原变电站的彩钢施工房是2014年河南施工方走时以3800元价格卖给王金锁的,属合法买卖所得。通过走访询问索根嘎查“两委”班子成员和索根艾里部分村民,近年,索根艾里未发生房屋被洪水冲塌事件,存在村民申请在非建设区建房未批现象。因此,群众举报不属实。 (四)关于“王金锁在乃林沟的草场上乱挖坑,大坑近1-2亩,并乱取土买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实地勘查,群众举报地点未发现“1-2亩大坑”。经与索根艾里村民金长岁、包文生、高晓玉等人核实,不存在乃林沟挖土买卖情况,王金锁本人也否认此事。因此,群众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林草资源的法规政策宣传、日常监管和重点巡查检查,对破坏林业、草原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如发现违法占用草原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30006 该小区13栋2单元旁边早餐店(举报人不知名字)油烟过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大气 投诉反映的早餐店为乌兰浩特市巷财小吃店,位于君御华庭二期13号楼4号门市,所在门市为商业住宅混合楼。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排油烟道没有延伸至门市楼楼顶高空排放,而是向下排放,油烟排放进入小区内造成环境污染。 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核实情况,已对巷财小吃店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在2020年8月25日前将专用排油烟道延伸至门市楼楼顶,实现油烟高空排放。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确保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4 科尔沁右翼前旗 X1XA202008130001 匿名公司举报                                                           1.都瑞公司新建一台燃煤锅炉和重新启动已关停燃煤锅炉,不符合整治散乱污规定,不仅违背《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多条规定,而且给兴安盟地区环保年度减排任务带来巨大压力。同时,放弃集中供热,增加能源消耗,造成资源闲置,属时代倒退,逆时代发展行为。                                                                 2.都瑞公司水处理系统相对不完善,增加废水排放,从而增加兴安盟年度减排目标的压力。希望督查组就反映情况予以核实。 水,大气 (一)关于“都瑞公司新建一台燃煤锅炉和重新启动已关停燃煤锅炉,不符合整治“散乱污”规定,不仅违背《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及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多条规定,而且给兴安盟地区环保年度减排任务带来巨大压力。同时,放弃集中供热,增加能源消耗,造成资源闲置,属时代倒退,逆时代发展行为”问题 经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核查确认,科右前旗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学府街与察尔森路交汇处北侧地块,项目隶属于科右前旗都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设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714平方米,建设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现有建成锅炉4台,其中,2016年1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3台(前旗环验字〔2016〕2号)。2016年,企业重新报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旗环审字〔2016〕第209号),计划扩建3台45MW高温热水锅炉,2016年内建设完成1台。该企业目前在建1台45MW锅炉,属于2016年批复扩建工程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不属于整治“散乱污”范围,且不包含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内。 经科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确认,2018和2019两个取暖期,科右前旗都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购买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热量的方式进行供暖,由于在2019年取暖期内多次发生居民因供热效果不好导致上访事件,该公司计划2020年取暖期恢复原有供热设施自行供暖。供暖是涉及百姓冷暖的民生大事,科右前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同意该公司在供热能力等多方面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自行供热。都瑞热电第一热源(北厂区)原本就属于科右前旗新址集中供热工程,重新启用原有供热设施,不违背《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规定,也不属于增加能源消耗、造成资源闲置的行为。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都瑞公司水处理系统相对不完善,增加废水排放,从而增加兴安盟年度减排目标的压力”问题 经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核查确认,科右前旗都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源(北厂区)的废水主要为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和生活污水,热力站废水主要为换热机组排污水。企业软水系统采用钠离子软水器进行再生,冲洗树脂再生所用的废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池(500立方米),用于储煤场除尘及湿式脱硫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现场核实,该公司仅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他污水循环利用且用量不足时还需另外注入自来水用于补给。所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科右前旗都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 扎赉特旗 D1XA202008130004 该村附近的二龙涛河两边有多家采石场,采石最深挖掘有200多米,破坏了河道导致河水外流到河边的耕地内,破坏了庄稼,并且采石场将大量砂石堆放在大油房屯两侧的音图路上。 生态,水 经扎赉特旗水利局、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查确认,音德尔镇青山村范围内无采石场,共有采砂场3家,均于2018年8月与扎旗水利局签订了《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合同》,其中:扎赉特旗春鹪砂场法定代表人苏宝峰,《河道采砂许可证》(扎水采砂申〔2019〕第8号)开采面积10949.7平方米;扎赉特旗相江砂石场法定代表人相江,《河道采砂许可证》(扎水采砂申〔2019〕第11号)开采面积6733.1平方米;扎赉特旗杨金奎砂场法定代表人杨金奎,《河道采砂许可证》(扎水采砂申〔2019〕第24号)开采面积4100.9平方米。3家采砂场河道采砂审批手续齐全,按照《兴安盟扎赉特旗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中关于主汛期(7月15日至8月15日)禁止一切采砂活动的规定,目前全部处于停产状态。 经扎赉特旗水利局河道管理站现场勘查和采深测量,上述采砂场作业区域平均水深6.5米,最深水深7.1米。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前平均水深2米,现场测量采砂深度平均4.5米,符合《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合同》及河道采砂许可中“采深5米范围内”的规定,不存在超范围采砂行为。群众反映“采石最深挖掘有200多米”的情况与实际不符。二龙涛河青山村段位于该村北侧,河道水位距河岸高差在3.5米以上,河道两侧建有防洪堤坝,无河水外流情况。二龙涛河河道属于游荡型河道,摆动幅度最大200米左右,受季节性强降雨因素影响,汛期个别时段流量暴涨,水冲堤坝内农作物情况偶有发生,与企业采砂作业无关。 经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省道205线音德尔至青龙山(蒙吉界)段大油房屯区间公路两侧共有砂料堆3处。经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十二公路养护管理工区路政大队核查,上述砂料堆均在公路用地界桩(边坡坡脚线外1米处)以外,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活动和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加强巡查巡护和执法监督,督导采砂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二是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到青山村集中开展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工作,为当地村民答疑解惑。
6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30013 举报1.毛都艾力嘎查达浩斯巴特尔和其侄子乌恩其在未经村民同意下私自砍伐治沙林锦鸡儿100多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2.村民得知此事进行阻止后才发现,砍伐治沙林是200/亩的林业项目,怀疑二人将项目补偿金据为己有。 生态,其他污染 (一)关于“毛都艾力嘎查达好斯巴特尔和其侄子乌恩其在未经村民同意下私自砍伐治沙林锦鸡儿100多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经调查核实,砍伐治沙林锦鸡儿的具体位置在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布日很忙哈艾里南侧0.5公里处,经现场GPS测量,收割面积为85.231亩。通过现场走访询问得知,收割锦鸡儿当事人叫乌恩奇,是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毛杜艾里的村民,收割锦鸡儿的施工人员和设备是乌恩奇父亲包宝海联系的。经与科右中旗林草局林政资源股工作人员证实,包宝海未办理采伐手续。经走访询问嘎查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证实,包宝海收割锦鸡儿未通过嘎查,也未通过全体村民。嘎查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对嘎查达好斯巴特尔参与此次砍伐锦鸡儿林地表述不清楚,目前也没有证据证实好斯巴特尔参与了此次砍伐锦鸡儿林地。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因此,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二)关于“村民得知此事进行阻止后才发现,砍伐治沙林是200元/亩的林业项目,怀疑二人将项目补偿金据为己有”问题 经调查核实,收割的锦鸡儿确属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2018年退化林分修复项目》(兴林草函〔2019〕62号),于2018年立项,面积为700亩。经嘎查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证实,被砍伐锦鸡儿林地是嘎查的集体林地,并不是包宝海个人林地,他只是在管护这处锦鸡儿林地。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因此,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森林公安部门尽快调查清楚违法砍伐锦鸡儿林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制裁违法砍伐相关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强化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林草等部门沟通联动,建立各有关部门动态监管、日常巡查等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森林、草原等违法行为。
7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30012 举报同村乌恩其把一百多亩锦鸡儿连根拔掉并买卖,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 经调查核实,砍伐治沙林锦鸡儿的具体位置在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布日很忙哈艾里南侧0.5公里处,经现场GPS测量,收割面积为85.231亩。通过现场走访询问得知,收割锦鸡儿当事人叫乌恩奇,是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毛杜艾里的村民,收割锦鸡儿的施工人员和设备是乌恩奇父亲包宝海联系的。经与科右中旗林草局林政资源股工作人员证实,包宝海未办理采伐手续。经走访询问嘎查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证实,包宝海收割锦鸡儿未通过嘎查,也未通过全体村民。嘎查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对嘎查达好斯巴特尔参与此次砍伐锦鸡儿林地表述不清楚,目前也没有证据证实好斯巴特尔参与了此次砍伐锦鸡儿林地。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因此,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森林公安部门尽快调查清楚违法砍伐锦鸡儿林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制裁违法砍伐相关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强化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林草等部门沟通联动,建立各有关部门动态监管、日常巡查等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森林、草原等违法行为。
8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30003 2011年有人在该小区后面违规建楼被叫停,留下一个挖地基的大坑,下雨天积水严重。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其他污染 经过现场踏查,兴安盟林业局家属楼附近确有一个大坑,经与建设单位负责人刘志军联系确定,刘志军拥有该处土地所有权,大坑是在土地所有人取得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两证一书后施工形成。为保证附近居民安全,建设单位已设置彩钢围挡。就百姓提出的坑内积水和安全隐患问题,已要求建设单位对大坑周围设置的围挡进行加密加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工地安全设施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安全。
9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30002 地下管道破裂,居民楼返潮,有异味。 经调查,盖亚花园小区污水是通过排污支管流入排污主管后排入化粪池。由于小区排污管网工程建设施工标准低、排污管道口径不足、个别部位排污管道坡度不够、管道年久老化等原因,造成污水管道堵塞、地沟溢水,产生异味。 属实 针对上述情况,已确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住宅楼排污管道破裂产生异味问题,由乌兰浩特市房产部门负责,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进行应急维修;二是小区污水管道口径不足问题,由乌兰浩特市房产部门负责,对小区排污管网工程进行升级改造;三是要求物业公司建立巡查档案,定期巡查污水沉淀池周边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月对沉淀池进行除渣清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小区排污网管工程设计、规划、验收力度,不符合要求的绝不允许交付使用;对已交付使用的小区,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10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30001 反映道兰毛都嘎查东屯与西屯之间,河床自然沙化严重,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 经调查核实,道兰毛杜嘎查东屯与西屯之间的河床属于 自然砂石底河床,因该河属于季节性河流,无水流期间砂石 河底露出,不属于沙化。经与代钦塔拉苏木及道兰毛杜嘎查“两委”班子成员了解,该河道目前不存在威胁村屯、耕地、草牧场等情况,暂时没有治理的迫切必要。因此,群众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文监测,如存在治理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项目申请,待具体论证程序通过后,落实治理项目。二是加大禁牧巡查力度,提高干涸河道植被覆盖率,持续维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11 突泉县 D1XA202008130008 该村西7-8公里处的荒地被该村70-80%的村民当做耕地使用。(举报人称该荒地已有相关部门发文要求退耕。) 生态 经突泉县永安镇、县森林公安局现场核实,交办问题中提及的地块为大榆树沟西山林地。该地块为1994年由永安镇四家子村村委会承包给农户实施荒山造林,并允许林粮间作,各户均与村集体签有五荒合同。 不属实 今后,我们将以此类问题为警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开展全面调查。由森林公安部门牵头,对永安镇四家子村开展调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户加大造林力度,确保林木成活率,并禁止种植高科农作物。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逐一排查,全面摸清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二是严格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生态红线。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巡查和监管长效机制,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环保保护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12 科尔沁右翼中旗 D1XA202008130011 1.原嘎查书记白玉林与现任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从2005年开始乱开荒,每人近300亩左右,并外租给他人从中获利。                 2.现任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与新佳木苏木原书记张双英为安抚吉力柏嘎查信访户青龙分了2000亩地,打了两口井,为了安抚吉力柏嘎查忙古店村上访户宝根锁分了2000亩地,以上2项都属于乱开荒地。                                 3.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把吉力柏艾里150亩地承包田以10万元外卖给他人。 其他污染,生态 (一)关于“原嘎查书记白玉林与现任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从2005年开始乱开荒,每人近300亩左右,并外租给他人从中获利”问题 通过电话访问、随机走访入户调查核实,没有群众反映白玉林、斯琴毕力格存在乱开荒问题。经对白玉林和斯琴毕力格进行问询并做书证,二人均否认非法开垦300亩草原。由于无举报人信息,无法现场指证。初步认定,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现任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与新佳木苏木原书记张双英为安抚吉力佰嘎查信访户青龙分了2000亩地,打了两口井,为了安抚吉力佰嘎查忙古店村上访户宝锁分了2000亩地,以上2项都属于乱开荒地”问题 经查,韩青龙系界力佰嘎查界力佰艾里村民,自2017年12月开始,以“听说界力佰艾里草牧场是11万亩(包括公益林),但分下来只有68000亩,实际草牧场面积与补贴面积不符合”为由,多次找各级信访部门及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要求解决草牧场问题。针对该信访事项,2018年1月30日,在科右中旗政法委、信访局领导指导及相关部门协助下,新佳木苏木党委、纪委、草原监理、囯土分局组成工作组,对界力佰艾里总土地面积和去除艾里林地、耕地、村屯、道路、人造林等面积进行测量。2018年5月31日,新佳木苏木委托科右中旗中翔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在苏木纪委、工作组、界力佰嘎查“两委”班子、村民(包括上访人)共同指界确认下,再次对界力佰艾里边界线进行实地测绘。经测量,界力佰艾里总土地面积为7.6万亩,去除艾里林地(3.6万亩)耕地、村屯、道路、人造林等面积0.7万亩后,界力佰艾里实际草牧场面积约为3.3万亩,比草原确权面积3.85万亩约少0.55万亩。2018年7月2日,新佳木苏木信访办给予韩青龙答复并解释清楚。韩青龙同意答复的内容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经与韩青龙核实,其未分得2000亩耕地。打井是嘎查的扶贫项目,2014年科右中旗扶贫办在界力佰嘎查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共打井33眼,其中韩青龙地里的一眼井(钻井2眼,一眼失败不收费用,一眼成功)。 包根所系界力佰嘎查蒙古店艾里村民,自2017年8月至今,新佳木苏木纪委、信访办未收到其上访举报案件,也未接到上级关于包根所上访举报转交案件。包根所主要从事养殖业,嘎查分得耕地已对外承包。经与其本人核实,未分得2000亩耕地。 通过与新佳木苏木原党委书记张金双电话核实,与嘎查“两委”谈话核实,并随机走访界力佰艾里及蒙古店艾里10余户村民了解,均表示不知举报问题中所提情况。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嘎查书记斯琴毕力格把吉力佰艾里150亩地承包田以10万元外卖给他人”问题 经查,界力佰艾里共有机动地90亩,由于2017年界力佰艾里新增人口多、村民口粮田少,机动地由界力佰艾里石乌云毕力格等10余户村民耕种,未收取承包费。经与界力佰嘎查“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了解,均不了解举报问题相关情况。由于无举报人信息,无法现场指证。初步认定,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一)关于群众举报问题,成立专案组进一步对该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如查实,将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对林草资源的法规政策宣传、日常监管和重点巡查检查,对破坏草原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草原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3 乌兰浩特市 D1XA202008130009 1.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乾鹏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201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办理环境卫生许可证,无环评手续;将产生的废水随意排放在厂区及企业附近,每日排放量约50吨。                              2.负责人杨青山无视法律,未办理环评手续。                             3.建议将企业停产进行整改,对企业近几年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水,其他污染 经核查,兴安盟乾蓬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8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乾鹏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成立。2011年1月,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兴安盟乾蓬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月21日兴安盟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兴环审字〔2011〕第10号)。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乾鹏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已经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物料全部采取了有效遮盖措施,场地和道路有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 乾鹏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有搅拌机清洗水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均排入自建沉淀池,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通过对周边走访和检查,未发现企业将生产废水随意排放在厂区和企业附近行为,只是在车辆进出循环水池过程中有少量废水随车辆运行外溢。已现场要求企业减少水池蓄水量,在水池侧方位修筑挡坝,避免废水外溢。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现场检查、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14 科尔沁右翼前旗 D1XA202008130010 1.府东花园小区7号楼前建筑垃圾堆积,现基本已成垃圾站。                           2.7号楼前空地停满大挂车和各种危险品车辆(油、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车)。   3.6号、7号楼门市的修车行喷漆异味特别大。 大气,土壤,其他污染 (一)关于“府东花园小区7号楼前建筑垃圾堆积,现基本已成垃圾站”问题 经科右前旗房产部门核查确认,府东花园小区7号楼前面并无垃圾堆积现象。7号楼北侧是开发商暂时未开发的建设用地,有装修垃圾堆放现象。科右前旗房产局已责令兴安盟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7号楼北侧堆放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小区业主生活不受影响。 (二)关于“7号楼前空地停满大挂车和各种危险品车辆(油、化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车)”问题 经科右前旗城市综合执法局核查确认,府东花园7号楼北侧是开发商未开发的建设用地,因北侧围栏尚未封闭,时有车辆进出和停放现象。科右前旗综合执法局已对违法停车进行清理。科右前旗房产局已责令兴安盟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侧建设用地进出口围栏采取限高措施,禁止大车和装载危险品车辆进出。 (三)关于“6号、7号楼门市的修车行喷漆异味特别大”问题

  经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核查确认,府东花园小区6号、7号楼西侧有两家小型汽车修配厂,分别为科右前旗小辉汽车修配厂和科右前旗鑫万事吉汽车维护服务中心。两家小型汽车修配厂均为2017年开始营业,主营汽车修理、钣金喷漆、汽车装饰装潢等业务,钣金喷漆工艺均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责令两家修车行立即停止喷漆作业,按要求安装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并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此项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治整改,强化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汽修行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投入,推动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