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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兴安盟第五批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7  点击:

3月26日至4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盟举报案件十三批共76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我盟已对第五批7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未办结7件。

截至4月7日,我盟已对第一至五批1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9件,责令整改1家,约谈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5批   2022年4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NM202203290056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草籽繁殖场,2021年7月27日开始至今污水管网破裂,无人监管,污水现在将村民1500亩土地淹没。

兴安盟

1.信访问题核实情况。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草籽繁殖场,2021年7月27日开始至今污水管网破裂,无人监管”内容部分属实;“污水现在将村民1500亩土地淹没”内容部分属实。

2.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区东南方向的霍林河沿岸东线管网。一是巴彦呼舒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导致镇区雨水大部分汇集到东南区域林地,(正常年份主要靠地下渗漏和蒸发排水),但科右中旗近三年降雨量远超355毫米的历史平均降雨量(2019年、2020年、2021年降雨量分别为461毫米、470毫米、542毫米),导致东南区地下水位持续上升,存水量趋于饱和。二是1998年洪水后,霍林河巴彦呼舒段淤泥沉积,河床线一直高于巴彦呼舒镇区,霍林河成为悬河,城区雨水无法排入霍林河。三是2021年位于巴彦呼舒镇上游的翰嘎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又释放近1亿立方米库容,导致河道和地下水位均高出常年水位1米以上。以上三方面原因,导致巴彦呼舒镇东南沿河区域地下水、河水倒灌,积水外溢。

反映“草籽繁殖场,2021年7月27日开始至今污水管网破裂,无人监管”内容部分属实。污水管网未发生破裂,但存在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现象。管网出现渗漏后,及时组织抢修,一直处于有人管理状态。

2021年7月28日,有群众反映镇区东南部东线污水管网支线观察井冒水,经现场研判,初步判断为霍林河河水倒灌沿河观察井导致线路末端地势较低处观察井冒水。为迅速解决上述问题,科右中旗政府于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7月29日)即采取垒坝、抽水等简易措施降水;8月4日,将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9月9日,科右中旗政府决定将该污水支线进行封堵(该污水支线仅有4家单位使用,污水产生量较少,约为100吨/日),不再使用其排污,转用吸污车解决4家单位排污问题。截至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封堵。

反映“污水现在将村民1500亩土地淹没”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土地被淹情况属实,但不是被污水所淹,是被镇区东南区域无法排出的雨水、地下水、河水等所淹。

2021年7月28日,巴彦呼舒镇东南区沿河地下水、河水倒灌,区域积水外溢,致使1500亩耕地不同程度被淹。因巴彦呼舒镇东部曾有观察井冒水的现象,存在污水外溢的可能,为切实解决该问题,科右中旗政府分别于2021年8月7日、10月8日,2022年1月7日、3月10日4次聘请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兴安盟蒙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机构对受淹区域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同时,科右中旗政府积极组织应急抢险。2021年7月29日,组织修渠排水;8月12日,购置11台抽水泵,铺设970米临时管道抽水排水;累计发放10万元救助物资。按程序由科右中旗大地保险公司对耕地受淹的群众及时进行了保险补偿。截至目前,排水仍在进行,4月20日前完成。

部分属实

1.针对污水管网渗漏隐患,科右中旗投入1.3亿元的11.5公里新建改建管网工程,已于2022年3月7日全面开工;

2.针对河水、地下水倒灌导致的群众耕地被淹问题,科右中旗已累计投入100万元,调用污水车及大型抽水泵对积水区排水作业,预计4月20日前完成排水。

未办结

2

D2NM202203290028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镇永丰村魏家沟,有人破坏草场。从2021年开始开垦草原约450亩,用于建鱼塘、冷库、房屋,种植果树、农作物。

兴安盟

生态

经核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其中“破坏草场建鱼塘”部分属实,“破坏草场建冷库、房屋”不属实,“从2021年开始开垦草原约450亩,破坏草场种植果树、农作物”属实。

经查,1998年3月25日,大石寨镇原永丰村划分为永丰村与永合村两个村。通过对投诉人举报涉事地点甄别,确定涉事地点为科右前旗大石寨镇永合村魏家沟,而非“永丰村魏家沟”。被举报人王某某、周某林、周某国,以上三人均为科右前旗大石寨镇永合村村民。

1.反映“破坏草场建鱼塘”内容部分属实。经核查,该鱼塘位于大石寨镇永合村魏家沟,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科右前旗永-泉项目区2016年永丰小流域”项目涉及永合村魏家沟,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栽树取水,挖蓄水坑一处,2018年,王某某将蓄水坑改建成鱼塘。因该地块为林地,王某某存在破坏林地建鱼塘问题。经科右前旗纪委监委交办线索,科右前旗林草局委托旗森林公安局乌兰大坝派出所核查,确认王某某存在非法破坏林地建设鱼塘的违法行为,2020年8月,科右前旗林草局对其出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第261号),并将该违建鱼塘拆除。2020年10月12日,经原科右前旗森林公安局调查,王某某违法破坏林地4.68亩,对其罚款31220元,并责令其恢复林地原样。因该鱼塘四周树木较密,大型机械无法作业,无原地恢复植被条件,2021年10月6日,经大石寨镇永合村召开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由村里提供荒坡,由王某某双倍面积(9.36亩)种植树木,异地恢复其破坏的林地。

2.反映“破坏草场建冷库、房屋”内容不属实。经实地调查,该冷库、房屋所有人为王某某。

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某在其科右前旗繁盛种植专业合作社周边陆续建设冷库一座、羊舍及管护房屋等养殖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冷库面积514.43平方米,圈舍1103.97平方米,属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管护房屋120平方米,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文件内容,设施农业用地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020年5月14日,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下发《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通知书》(科右前旗[2020]农用第030号),同意申请建设肉羊养殖项目用地,占地面积6.46亩,地类变更为设施农业用地。

3.反映“从2021年开始开垦草原约450亩,破坏草场种植果树、农作物”内容属实。经核查,魏家沟3200亩草场(包含228.9亩饲料地)自1998年至2003年由梁某某承包,2003年承包期满后,永合村将此草场承包给王某某、周某国、周某林三人,并于2005年10月10日办理了草原证。2009年开始,王某某等三人在228.9亩饲料地及周边草场栽植果树502亩,其中:周某国148亩、王某某179亩、周某林175亩,存在违规在草原上种植果树行为。2018年8月1日,王某某等三人与大石寨永合村签订了《林木林地承包补充协议》,按照林权证办理规程,办理了林权证。该草场存在对具有草原证的部分地块,叠加办理林权证问题。2021年三人在果树地里种植了燕麦、倭瓜等矮科作物,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计划由科右前旗林草局、大石寨镇政府负责监督王某某于2022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异地栽种林木9.36亩。

2.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和林草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草原法》对占用草原种植树木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3.由科右前旗林草局于2022年6月30日前对林权证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依法处置。

4.科右前旗林草局、大石寨镇政府加强此林粮间作地块监管,严防毁林现象发生,引导农户发展林药间作、林禽养殖等林下经济。

 

未办结

3

D2NM202203290052

举报人举报科尔沁右翼中旗城镇污水管道破裂,因长期无人管理,管道污水外排,排到居民区及田地内,导致房子及田地被淹,无法居住。

兴安盟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科尔沁右翼中旗城镇污水管道破裂,因长期无人管理”内容部分属实;“管道污水外排,居民区及田地内,导致房子及田地被淹,房子无法居住。”内容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区东南方向的霍林河沿岸东线管网。一是巴彦呼舒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导致镇区雨水大部分汇集到东南区域林地,(正常年份主要靠地下渗漏和蒸发排水),但科右中旗近三年降雨量远超355毫米的历史平均降雨量(2019年、2020年、2021年降雨量分别为461毫米、470毫米、542毫米),导致东南区地下水位持续上升,存水量趋于饱和。二是1998年洪水后,霍林河巴彦呼舒段淤泥沉积,河床线一直高于巴彦呼舒镇区,霍林河成为悬河,城区雨水无法排入霍林河。三是2021年位于巴彦呼舒镇上游的翰嘎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又释放近1亿立方米库容,导致河道和地下水位均高出常年水位1米以上。以上三方面原因,导致巴彦呼舒镇东南沿河区域地下水、河水倒灌,积水外溢。

1.反映的“城镇污水管道破裂,因长期无人管理”内容部分属实。污水管网未发生破裂,但存在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现象。管网出现渗漏后,能够及时组织抢修,一直处于有人管理状态。

2021年7月28日,有群众反映镇区东南部东线污水管网支线观察井冒水,经现场研判,初步判断为霍林河河水倒灌沿河观察井导致线路末端地势较低处观察井冒水。为迅速解决上述问题,科右中旗政府于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7月29日)即采取垒坝、抽水等简易措施降水;8月4日,将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9月9日,科右中旗政府决定将该污水支线进行封堵(该污水支线仅有4家单位使用,污水产生量较少,约为100吨/日),不再使用其排污,转用吸污车解决4家单位排污问题。截至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封堵。

2.反映的“管道污水外排,居民区及田地内,导致房子及田地被淹,房子无法居住。”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房屋及田地被淹情况属实,但不是被污水所淹,是被镇区东南区域无法排出的雨水、地下水、河水等所淹。

2021年7月28日,巴彦呼舒镇东南区沿河地下水、河水倒灌,区域积水外溢,致使102户居民住宅受灾(其中:草籽场37户、王鲁嘎查35户、奶牛小区30户),1500亩耕地不同程度被淹。因巴彦呼舒镇东部曾有观察井冒水的现象,存在污水外溢的可能,为切实解决该问题,科右中旗政府分别于2021年8月7日、10月8日,2022年1月7日、3月10日4次聘请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兴安盟蒙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机构对受淹区域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同时,科右中旗政府积极组织应急抢险。2021年7月29日,组织修渠排水;8月12日,购置11台抽水泵,铺设970米临时管道抽水排水;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达成协议补偿共识。按程序由科右中旗大地保险公司对耕地受淹的群众及时进行了保险补偿。截至目前,排水仍在进行,4月20前完成。

部分属实

1.针对污水管网渗漏隐患,科右中旗投入1.3亿元的11.5公里新建改建管网工程,已于2022年3月7日全面开工;

2.针对河水、地下水倒灌导致的群众房屋、草场、耕地被淹问题,科右中旗已累计投入100万元,调用污水车及大型抽水泵对积水区排水作业,预计4月20日前完成排水;

3.投资367万元实施的奶牛养殖小区、王鲁嘎查给水工程,现已完成招标,将于4月中旬开工。

未办结

4

D2NM202203290034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王路嘎查镇王路屯,马路上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流到马路上及耕地里。

兴安盟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王路嘎查镇王路屯,马路上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内容部分属实;“流到马路上及耕地里”内容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情况

1.反映“王路嘎查镇王路屯,马路上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内容部分属实。王路嘎查镇王路屯(应为巴彦呼舒镇王鲁嘎查),因该嘎查附近无污水管道,故下水道堵塞不属实,污水外溢情况也不属实,但确实存在积水现象。

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区东南方向的霍林河沿岸东线管网。一是巴彦呼舒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导致镇区雨水大部分汇集到东南区域林地,(正常年份主要靠地下渗漏和蒸发排水),但科右中旗近三年降雨量远超355毫米的历史平均降雨量(2019年、2020年、2021年降雨量分别为461毫米、470毫米、542毫米),导致东南区地下水位持续上升,存水量趋于饱和。二是1998年洪水后,霍林河巴彦呼舒段淤泥沉积,河床线一直高于巴彦呼舒镇区,霍林河成为悬河,城区雨水无法排入霍林河。三是2021年位于巴彦呼舒镇上游的翰嘎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又释放近1亿立方米库容,导致河道和地下水位均高出常年水位1米以上。以上三方面原因,导致巴彦呼舒镇东南沿河区域地下水、河水倒灌,积水外溢。

2.反映“流到马路上及耕地里”内容部分属实。

2022年2月14日,因周边水位上涨,气温较低等原因,嘎查东侧柏油马路积水、积冰情况属实,因周边仅有林地,故流入周边耕地不属实。

部分属实

此问题,科右中旗政府已于2022年2月14日及时组织施工机械对该区域路面进行清理,积水、积冰于当日全部清理完毕。截至今日,嘎查村及附近林地内积水仍在排水中,4月20日前完成。

未办结

5

D2NM2022032900020

2020年6月,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破裂,举报人的房屋及土地被污水淹了。该厂2021年已停业,旗里的未处理生活污水一直通过破裂的管道流入举报人土地。

兴安盟

经核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其中,“2020年6月,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破裂”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的房屋及土地被污水淹了”内容部分属实;“该厂2021年已停业,旗里的未处理生活污水一直通过破裂的管道流入举报人土地”内容部分属实。

1.现场核查情况

一是巴彦呼舒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导致镇区雨水大部分汇集到东南区域林地,(正常年份主要靠地下渗漏和蒸发排水),但科右中旗近三年降雨量远超355毫米的历史平均降雨量(2019年、2020年、2021年降雨量分别为461毫米、470毫米、542毫米),导致东南区地下水位持续上升,存水量趋于饱和。二是1998年洪水后,霍林河巴彦呼舒段淤泥沉积,河床线始终高于巴彦呼舒地平线,霍林河成为悬河,城区雨水无法排入霍林河。三是2021年位于巴彦呼舒镇上游的翰嘎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又释放近1亿立方米库容,导致河道和地下水位均高出常年水位1米以上。以上三方面原因,导致巴彦呼舒镇东南沿河区域地下水、河水倒灌,积水外溢。此次群众反映的污水管线,皆为位于镇区东南方向的霍林河沿岸东线管网。

2.反映的“2020年6月,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破裂”内容部分属实。2020年6月,污水管网未发生破裂,但存在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现象。

从污水处理厂调取的在线监测数据分析,2020年6月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未出现异常,判断未发生管网破裂现象,但2020年9月中旬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增加。经现场核查,判断主要原因是G5511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时,因道路改扩建需要,重型机械在东线污水管道附近碾压,导致路面变形,污水管道交接处、管网与检查井间出现渗漏,河道清水进入污水管道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增加。问题发生后,中旗政府于2020年9月下旬组织抢险施工,改造污水管道1.6公里,2020年12月10日投入使用,解决了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问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恢复正常。

3.反映的“举报人的房屋及土地被污水淹了”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房屋及土地被淹情况属实,但不是被污水所淹,是被镇区东南区域无法排出的雨水、地下水、河水等所淹。

2021年7月28日,巴彦呼舒镇东南区沿河地下水、河水倒灌,区域积水外溢,致使102户居民住宅受灾(其中:草籽场37户、王鲁嘎查35户、奶牛小区30户),1500亩耕地不同程度被淹。同日也有群众反映巴彦呼舒镇奶牛小区附近污水管网井盖冒水,为杜绝污水外溢,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旗政府于次日即组织修渠排水;8月4日,将该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8月12日,购置11台抽水泵,铺设970米临时管道抽水排水。按程序由科右中旗大地保险公司对耕地受淹的群众及时进行了保险补偿。截至目前,排水仍在进行,4月20日前完成。同时,为精准鉴定该地区是否被污水污染,科右中旗政府分别于2021年8月7日、10月8日,2022年1月7日、3月10日4次聘请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兴安盟蒙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机构对受淹区域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标准。

4.反映的“该厂2021年已停业,旗里的未处理生活污水一直通过破裂的管道流入举报人土地”内容部分属实。

经核查,污水处理厂至今从未停业,始终保持运行状态,停业不属实。2021年7月28日,有群众反映镇区东南部东线污水管网支线观察井冒水,经现场研判,初步判断为霍林河河水倒灌沿河检查井导致线路末端地势较低处检查井冒水。为迅速解决上述问题,中旗政府于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7月29日)即采取垒坝、抽水等简易措施降水;8月4日,将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9月9日,决定将该污水支线进行封堵(该污水支线仅有4家单位使用,污水产生量较少,约为100吨/日),不再使用其排污,转用吸污车解决4家单位排污问题。截至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封堵。

部分属实

1.针对污水管网渗漏隐患,科右中旗投入1.3亿元的11.5公里新建改建管网工程,已于2022年3月7日全面开工。

2.针对河水、地下水倒灌导致的群众房屋、草场、耕地被淹问题,科右中旗已累计投入100万元,调用污水车及大型抽水泵对积水区排水作业,预计4月20日前完成排水。

3.投资367万元实施的奶牛养殖小区、王鲁嘎查给水工程,现已完成招标,将于4月15日开工。

未办结

6

D2NM202203290058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奶牛小区。全旗的污水管网现在有多处管道破裂,污水浸泡奶牛小区、王鲁嘎查、草籽场,出现大量危房。由于村民饮用水为井供水,污水渗透至地下水,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兴安盟

经核查,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其中,“全旗的污水管网现在有多处管道破裂”内容部分属实;“污水浸泡奶牛小区、王鲁嘎查、草籽场,出现大量危房”内容部分属实;“村民饮用水为井供水,污水渗透至地下水,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内容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区东南方向的霍林河沿岸东线管网。一是巴彦呼舒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导致镇区雨水大部分汇集到东南区域林地,(正常年份主要靠地下渗漏和蒸发排水),但科右中旗近三年降雨量远超355毫米的历史平均降雨量(2019年、2020年、2021年降雨量分别为461毫米、470毫米、542毫米),导致东南区地下水位持续上升,存水量趋于饱和。二是1998年洪水后,霍林河巴彦呼舒段淤泥沉积,河床线一直高于巴彦呼舒镇区,霍林河成为悬河,城区雨水无法排入霍林河。三是2021年位于巴彦呼舒镇上游的翰嘎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又释放近1亿立方米库容,导致河道和地下水位均高出常年水位1米以上。以上三方面原因,导致巴彦呼舒镇东南沿河区域地下水、河水倒灌,积水外溢。

1.关于反映“全旗的污水管网现在有多处管道破裂”内容部分属实。污水管网未发生破裂,但存在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现象。

从污水处理厂调取的在线监测数据分析,2020年9月中旬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增加。经现场核查,判断主要原因是G5511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时,因道路改扩建需要,重型机械在东线污水管道附近碾压,导致路面变形,污水管道交接处、管网与检查井间出现渗漏,河道清水进入污水管道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增加。问题发生后,中旗政府于2020年9月下旬组织抢险施工,改造污水管道1.6公里,2020年12月10日投入使用,解决了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问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恢复正常。

2021年7月28日,有群众反映镇区东南部东线污水管网支线观察井冒水,经现场研判,初步判断为霍林河河水倒灌沿河观察井导致线路末端地势较低处观察井冒水。为迅速解决上述问题,科右中旗政府于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7月29日)即采取垒坝、抽水等简易措施降水;8月4日,将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9月9日,科右中旗政府决定将该污水支线进行封堵(该污水支线仅有4家单位使用,污水产生量较少,约为100吨/日),不再使用其排污,转用吸污车解决4家单位排污问题。截至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封堵。

2.关于反映“污水浸泡奶牛小区、王鲁嘎查、草籽场,出现大量危房”内容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房屋被淹受损情况属实,但不是被污水所淹,是被镇区东南区域无法排出的雨水、地下水、河水等所淹,是否出现大量危房须经鉴定方可确认。

2021年7月28日,巴彦呼舒镇东南区沿河地下水、河水倒灌,区域积水外溢,致使102户居民住宅受灾(其中:草籽场37户、王鲁嘎查35户、奶牛小区30户)。科右中旗政府于灾情发生次日即紧急组织修渠排水;8月12日,购置11台抽水泵,铺设970米临时管道抽水排水;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达成协议补偿共识。截至目前,排水仍在进行,4月20日前完成。

2022年4月3日,针对群众反映的出现大量危房事宜,科右中旗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本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于4月6日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涉及被水淹房屋进行鉴定,经申请后,符合维修条件的组织维修,符合新建条件的组织新建。

3.关于反映“村民饮用水为井供水,污水渗透至地下水,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内容部分属实。村民饮用水为井供水,因巴彦呼舒镇东南区沿河地下水、河水倒灌,区域积水导致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属实,但不存在污水渗透至地下水现象。

2021年7月28日,有群众反映镇区东南部东线污水管网支线观察井冒水,经现场研判,初步判断为霍林河河水倒灌沿河观察井导致线路末端地势较低处观察井冒水。为迅速解决上述问题,科右中旗政府于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7月29日)即采取垒坝、抽水等简易措施降水;8月4日,将观察井加高至距地面近2米左右;但随着观察井内水位不断上升,外溢风险逐日增加,9月9日,科右中旗政府决定将该污水支线进行封堵(该污水支线仅有4家单位使用,污水产生量较少,约为100吨/日),不再使用其排污,转用吸污车解决4家单位排污问题。截至2021年9月14日,完成了封堵。

因东部曾有观察井冒水的现象,存在污水外溢的可能,为切实解决该问题,科右中旗政府分别于2021年8月7日、10月8日,2022年1月7日、3月10日4次聘请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兴安盟蒙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绿康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机构对受淹区域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显示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同时,科右中旗政府积极组织应急抢险。2021年7月29日,组织修渠排水;8月至今持续为受灾群众提供纯净桶装水(10L装);8月12日,购置11台抽水泵,铺设970米临时管道抽水排水;打深水井2眼并于8月31日投入使用,井水经旗疾控中心检测,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部分属实

 

针对污水管网渗漏隐患,科右中旗投入1.3亿元的11.5公里新建改建管网工程,已于2022年3月7日全面开工;

 

 

针对河水、地下水倒灌导致的群众房屋、草场、耕地被淹问题,科右中旗已累计投入100万元,调用污水车及大型抽水泵对积水区排水作业,预计4月20日前完成排水;

3.投资367万元实施的奶牛养殖小区、王鲁嘎查给水工程,现已完成招标,将于4月中旬开工。

未办结

7

D2NM202203290005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德伯斯镇附近的坤峰页岩砖厂,2011年未取得任何手续建厂投产,2016年9月停止生产。该砖厂多年生产造成的生态破坏(包括粉尘污染、地下水位下降、取土坑、植被破坏)至今没有恢复,给举报人果园造成严重损失。

兴安盟

大气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1.案件历史背景:此案件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举报件,(信访人先后举报3次,受理编号分别为D150000201806280001、X150000201807010016、X150000201807020010)。当时,信访人田华反映的“果园外砖厂粉尘噪音和采土石料的大坑导致水土流失,致使果树、防风林死亡”等问题,经科右前旗相关部门多轮核实、整改、化解、处理后,得到信访人认可,并于2020年11月20日自愿签定《息诉罢访协议书》,承诺不再以此作为诉求,进行任何形式的上访。

现场核查情况

(1)反映“坤峰页岩砖厂2011年未取得任何手续建厂投产,2016年9月停止生产”内容属实。2012年2月,科右前旗政府同意德伯斯镇建设坤峰页岩砖厂(旗政发〔2012〕10号)。2012年4月,砖厂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2012年6月,兴安盟国土资源局与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联合执法巡查时,发现该砖厂未取得采矿证,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8月,科右前旗国土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其生产行为进行制止。2013年7月,该砖厂以招拍挂形式取得德伯斯镇阿日林一合嘎查页岩砖厂采矿权。2014年1月,砖厂所有人王某因开设砖厂未办理林草手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2014〕科刑初字第5号)。2014年6月,旗环境保护局因该矿长期试生产未验收、环境保护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对其罚款3万元。2015年12月,旗环境保护局因该矿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对其罚款5000元。2016年5月,旗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对该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仍未进行整改,责令该砖厂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2万元。2016年9月8日,经科右前旗政府研究,决定对德伯斯镇坤峰页岩砖厂进行停业整顿,下达了《关于德伯斯镇坤峰页岩砖厂进行停业整顿的决定》(旗政发〔2016〕119号)。2016年9月15日至17日,旗环境监察大队派人到现场住站监督整改。2016年9月26日,企业全面停产,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反映“造成粉尘污染问题”内容属实。2016年5月,科右前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督查,发现该砖厂未按照环评批复采取有效除尘、降噪措施,导致粉尘外排,对周围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由于2016年9月至今一直停产,所以现阶段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3)反映“取土坑、植被破坏没有恢复问题”内容部分属实。由于企业已于2016年9月停产,2020年6月坤峰页岩砖厂对原有砖窑、办公用房和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拆除,平整土地,实施削坡作业。目前,取土坑上大部分地块已自然长草恢复植被,但个别地方仍需削坡平整。

(4)反映“地下水位下降”内容正在核查,初步认定不属实。2021年10月,德伯斯镇出资2.4万元,为信访人田某打了一口90余米深水井。2022年4月2日,科右前旗德伯斯镇镇长王某带领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水量充沛,能够满足果园灌溉需求。同时,通过对距信访人果园田华150米左右的邻居王某家地下水情况进行实地踏查,王某家井水的水位近年来没有明显变化。此外,涉事砖厂自用井水量充沛,且2016年9月以来因砖厂停业,无采水活动,故不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

(5)关于“给举报人果园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目前,已联系兴安盟林研所,针对砖厂是否给举报人果园造成实际损失进行研判和评估,如确定造成损失,坤峰页岩砖厂将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3.历年来对该信访问题处理情况。2016年5月以来,该信访人多次就此问题上访,2017年7月14日还以“政府行政不作为、违规审批砖厂、赔偿经济损失”等为由起诉至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月3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内22行初29号)判处驳回原告起诉。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科右前旗陆续为信访人解决了就医、饮水、住房、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累计支出15万元。

4.责任追究情况。因时任环境监察大队长肖某在处理德伯斯业岩砖厂过程中多次罚款而未采取责令关停措施,导致该砖厂长期无手续违规经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017年7月4日,科右前旗纪委对肖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科右前旗环保局局长孙某、副局长霍某做出诫勉处理。               

部分属实

1.对取土坑进一步平整修复。现已制定整改恢复方案,并于4月3日启动砖厂取土坑平整修复工作。至4月5日,已完成50%工程量,回填1.3万立方米,4月25日前完成回填。计划5月20日前利用弃土完成回填区覆土作业,同步以播撒草籽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复绿。

2.依法依规追责问责。针对本次信访案件中可能出现的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科右前旗纪委监委已于4月3日全面开展核查,对其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

3.强化对辖区内砖厂监管。加强对科右前旗辖区内所有砖厂的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砖厂,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