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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分局关于科右中旗吐列毛杜镇乌兰哈达嘎查一队北20公里处关胡日查牧铺,郝付喜等合伙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0  点击:

  【案件名称】

  郝付喜等合伙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环境污染犯罪案。

  【案件简介】

  现场检查情况:经案件线索得知科右中旗吐列毛杜镇乌兰哈达嘎查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科右中旗分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即联系科右中旗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启动联合办案机制,2018年11月科右中旗公安局执法人员及科右中旗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科右中旗吐列毛杜镇乌兰哈达嘎查一队北20公里处关胡日查牧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18年10月8日开始建设,2018年11月7日投入生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80.21吨。该企业非法收购并处置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8版中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函矿物油废物;危险特性:T,I。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等有关规定,该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处理情况】

  2019年9月17日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内2222刑初157号,对被告人郝付喜、侯立刚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

  对涉案的危险废物运往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案件启示】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学法守法意识。

  2、由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一般都选在夜间和偏僻处,被发现的概率很低,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发生愈加频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案件联系人】高兴华  1394827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