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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31  点击: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一年来盟生态环境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依法治盟工作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盟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治盟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绿盾”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把依法行政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对内锤炼队伍、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组织开展业务素质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等业务专题学习培训,多次开展全系统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强化素质提升。二是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对67家企业实施正面清单执法监管,非现场抽检1200家次、帮扶588家次,完成“双随机”抽查污染源222家次,通报国控污染源超标排放28家次。三是建立健全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公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法院等4部门印发《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工作衔接办法》,联合盟检察分院印发《关于在检查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指导意见》,盟检察分院在盟生态环境局设立派驻检察室,有效建立司法联动长效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是注重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组建成立兴安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建立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审查长效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对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后规范执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流程(试行)》,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推行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梳理权力事项7类204项,并形成权责清单公开目录,在盟行署官方网站公开公示。五是大力营造全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利用“六五”环境日、“七五”普法等平台,在全盟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等不同区域开展知识竞赛、环保讲堂、法律法规全书赠阅等活动,动员全社会监督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组织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到全体职工手中,组织全盟生态环境系统职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六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调整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制定《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执法程序,通过建章立制、信息公开、考评通报等一系列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七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处在系统垂直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收尾阶段,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分局、各旗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挂牌、人员划转、固定资产核定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八是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更加优化16项行政许可、确认等环保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分别减少10%和40%左右。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30日,一律压减为5个工作日,为全区盟市最短审批时限。推进入企帮扶指导常态化,坚决防止一罚了之。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盟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项目环评 229个、盟本级审批55个。九是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有力。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19项整改任务全部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20项任务全部销号。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已销号15项,剩余1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十是生态示范创建硕果累累。阿尔山市和乌兰浩特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阿尔山市和科右中旗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兴安盟成为自治区唯一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提请盟行署印发《兴安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办理。十一是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案件高效办结。协同制发《关于建立完善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工作衔接办法》《关于在检查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指导意见》,同盟检察分院互设工作机构,联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件。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和乱象整治力度,移送27条疑似涉黑线索,整治行业乱象问题66个、散乱污企业40家。现场核查三类矿山28家, 5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全盟生态环境系统实施行政处罚85件、罚款571.4万元,梳理环境重复举报29件、完成整改29件,受理环境信访举报450件、已办结446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与日俱增的要求和期许。一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法制机构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盟支队和旗县市大队配强配齐专业人员按照工作程序,通过公开考录、绿色通道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队伍素质提升机关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加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大练兵、大学习、大考试等形式,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工作作风优良、专业素质过硬环保铁军。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督促旗县市政府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渠道,必要时,通过在盟生态环境局网站开辟通道、建立专栏、实时更新,推进全盟生态环境领域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监察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渠道、工作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领域舆论监督和引导能力。四是强化环评审批日常监管。加强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流程,严格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在环保竣工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不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违法行为。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健全全盟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机构建设,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大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等不同区域和场所,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