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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2020年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

    2020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向兴安盟下达了2020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盟生态环境局联合盟财政局对各旗县市相关项目组织了申报,根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支持项目表附后),项目均已入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公示。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清单

2020年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

承担单位

实施地点

1

阿尔山市白狼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白狼镇人民政府

阿尔山市

2

乌兰浩特市污水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

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乌兰浩特市

3

阿尔山市五岔沟镇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五岔沟镇人民政府

阿尔山市

2020年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

承担单位

实施地点

1

突泉镇鑫兴砖厂产品线升级改造项目(煤改电)

突泉镇鑫兴砖厂

突泉县

2

乌兰浩特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

乌兰浩特市

3

遥感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兴安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监控中心

盟本级

4

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燃煤锅炉整治

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

科右前旗

 

 

 

 

2020年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

承担单位

实施地点

1

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阿尔山市

 

 

 

 

2020年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

承担单位

实施地点

1

阿尔山市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天池镇)

天池镇人民政府

阿尔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