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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兴安盟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7  点击: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兴安盟乌兰浩特地区、阿尔山市等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限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3月6日。联系人:苏乐德,电话:8266864,15148951605,邮箱:xamdqwrfz@163.com,地址:兴安盟党政大楼826室。



相关附件:
  • 兴安盟重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