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专题学习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7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近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内蒙古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是自治区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规范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应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共分8章43条,明晰了立法目的、概念定义、适用范围、管理体系等内容,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查询、应用、安全管理、信用主体的权益保护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提高了认识,深刻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及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