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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兴安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征求意见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4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兴安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工作,2月23日上午,盟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兴安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征求意见会,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河主持会议,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旗县市(开发区)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旗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及环境管理需求,严格按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排污许可证的重点管理名录,对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增减更新,初步确定了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金河强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工作是管理的基础,也是重要的抓手,对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科室及旗县市分局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为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打好基础。同时,明确要求要同步做好企业环境执法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排污单位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会上,部分业务科室简要汇报了近期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