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管工作座谈会
来源:兴安环保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9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6月9-11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金河一行深入乌兰浩特市分局、扎赉特旗分局、科右前旗分局及突泉县分局,对全盟应申领及已经申领到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专项业务指导。

  会上,对排污许可证实施的意义及企业的责任与法律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着重强调企业应“按证排污”,监管部门“依证执法”,企业应重视“一证管理”的重要内涵。

  会议对已经申领核发的企业提出要认真研读已经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不可束之高阁,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限期整改、自行监测、上传执行报告等工作。对2020年将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提出:一是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申领工作,提前做好填报的准备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二是各旗县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要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填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三是以实际案例对企业宣讲证后监管的注意事宜,对分局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时候监管提出了要加大监管力度与检查频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辖区排污企业全覆盖,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总体目标。最后对在场的企业进行现场咨询,就有关政策及管理要求针对不同企业给出专业的答疑。

  全盟纳入2020年发证范围的80余家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