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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环保局关于公开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

  2018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向兴安盟下达了2017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盟环保局联合盟财政局对各旗县市相关项目组织了申报,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拟对以下二个已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一是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再生水处理工程。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公示。

  兴安盟环保局

  2018年5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