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之窗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纪检人事、意识形态、民族工作、工青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境统计、规划项目资金、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环境监测与规划科、土壤生态环境与固体废物(含化学品)科、生态环境技术支持与研究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兴安分站。
工作简介: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驻村工作、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普法和依法行政、国家安全、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综合法规科、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服务中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工作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