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
兴安盟委第九轮巡察整改内容情况的通报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8日至11月24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1月26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内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初心,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聚焦生态主责主业,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政治方向,紧盯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逐项对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巡视巡察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以严实履职守护兴安盟绿水青山生态本底。
(二)建强领导班子队伍,夯实生态治理组织根基
以班子建设赋能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补齐领导班子履职短板,持续提升班子统筹谋划、协同攻坚、示范引领能力。围绕全盟生态治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主动担当,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
(三)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常态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以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助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把党建工作与整改落实、日常监管深度融合,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持续转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党建引领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升级。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对标纠偏,全面精准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见效
1.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按历史月度均值科学设定PM2.5阶段性管控目标,逐日研判、精准管控,数据异常第一时间预警干预、快速处置,坚持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按月开展形势会商,按季进行调度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全盟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持续向好。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3个园区已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与监测网络,并制订整治方案和监测计划,落实断源措施,遏制污染扩散。问题清单已销号。二是研究制定了《全国涉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细则》,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督促指导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已完成2025年丰枯水期和2026年枯水期监测、并上传系统。四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任务全部完成。
(3)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7个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报告均通过专家评审,并上传至全国建设用地信息系统,经调查确认该7个地块均无污染问题。二是已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管工作细则》,对工作任务及要求予以明确,进一步压实旗县市土壤状况调查工作责任。三是6个旗县市分局已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施信息共享,确保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作为“一住两公”地块供地前的强制性前置条件,并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出让审批流程。四是已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管工作纳入《2026年旗县市(盟开发区)分局考核评价事项清单》,每季度依据旗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赋分。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固废、农村及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细则。六是涉及企业的问题已下达规范企业管理的相关通知,并已全部整改完成。七是全面落实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八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要求,内蒙古固废管理信息系统要全面对接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已通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运输单位注册填报,组织开展培训,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持续提升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力度与实效
(1)全面推动排污登记管理工作。对巡察反馈登记类问题应登尽登,并建立了登记类排污单位超期预警工作模式,及时提醒临期排污单位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完善辐射安全排查工作。通过部门协作,加强数据共享,按任务进行排查。
(3)扎实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一是责成属地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安装联网、保障稳定运行,严格停产企业复产审批,严防擅自复产;二是盟局全程介入,动态调度进度、协调解决联网难题,推动滞后企业顺利完成安装联网;三是印发专项通知开展全盟摸排,确保“应安尽安、应联尽联”。
3.聚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水平
(1)全面加强项目环评监管。各分局对已批复环评建立台账,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形成了盟局按月调度、分局常态管控的长效监管机制,闭环压实项目环评全过程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缺位、漏管等问题发生。
(2)全面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联合审查核发机制,常态化开展季度许可质量抽查并运用抽查结果倒逼排污许可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建立管理台账按月调度建设情况、排污许可办理情况,防范许可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3)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共享,将污染源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率较低的企业情况,及时推送至属地分局;二是对企业未开展自行监测属实的,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做好日常监管,实施通报制度。目前,联网率公布率均已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
(4)拓宽群众环保监督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依托官网、公众号发布《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宣传解读,提升群众知晓度。
4.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力度
(1)健全长效跟踪管控机制,压实全流程闭环监管。印发《关于规范涉企业行政执法检查提升案件质量的通知》(兴环执法〔2026〕1号)文件,补齐执法短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流程,细化责改类案卷办理要求,依托合规入企方式,对已下达责令改正的结案企业开展整改“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
(2)从严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细,规范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依据《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环办发〔2019〕140号)《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的通知》(兴环办发〔2026〕28号) 兴安盟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闭环管理,梳理执法公示清单,分阶段公开执法相关信息;配齐执法记录仪,明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资质要求,规范案卷归档;划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范围,依托案卷评查开展五类案件自查整改,补齐执法短板、规范办案流程。
(3)进一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2026年4月印发《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的通知》(兴环办发〔2026〕28号),明确对基础数据季度更新要求,统筹分类监管,并纳入年度稽查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规范性。二是全盟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更新,将400余家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监管,注销企业已全部剔除;三是2026年3月与4月开展两轮次双随机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业务能力,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制作水平。 兴安盟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5.筑牢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思想防线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及保密责任制。一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保密有关文件要求,提高做好工作、执行制度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之中。三是申报信息化项目,开展灾备机房登记保护备案及测评,防范数据安全隐患。四是严格执行文件派生定密和涉密文件、设备保密安全管理,及时销毁涉密文件计算机硬盘1块,防范失泄密隐患。
(2)健全岗位风险管控机制,压实岗位防控举措。选配在编出纳经办采购、劳资并与外聘会计岗责分离,厘清财务权责并出台财务、内控两项管理制度。
(3)强化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全流程帮扶与督促落实。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同步开展业务指导,引导企业规范预案编制与备案流程,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4)严格项目合同履约风险把控。一是对标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内控制度,全面复盘现有项目实施环节,梳理流程节点,全面明晰项目实施流程。二是督促突泉县分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完成补充协议。三是强化了各旗县市分局财务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严守治党职责,优化便民服务
1.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推动主体责任纵深落实。一是召开全盟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行专题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编制印发《2026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6年度兴安盟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方案》,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开展全盟生态环境系统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范措施,从源头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按季度对旗县市(开发区)分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印发《2026年监督工作要点》,并细化监督事项、压实监督责任;三是督促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格规范评议流程和评判标准。
2.站稳群众立场提升服务效能
(1)逐步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一是扎赉特旗分局于5月初完成拖欠账款支付;科右中旗分局正在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由科右中旗政府逐步支付剩余账款。二是加强预算财务执行管理,严格按照2026年预算安排支出,严控产生新的拖欠款项。
(2)持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一是全面推进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盟乡镇级水源地全部完成勘界立标工作。二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区执法监管,切实解决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
(3)统筹推动环保项目实施。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的通知》,督促各分局按照既定计划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实行“周调度、月报告”机制,定期调度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提升财务制度刚性执行力度
(1)加强资产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条码化登记,初步完成盟本级及旗县市分局固定资产条码化登记工作。二是突泉县分局已将工程项目采购的4台车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移交给乡镇;阿尔山市分局已完成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补登入账工作;科右中旗分局已追回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等借用资产并妥善保管;乌兰浩特市分局已收回外借车辆并妥善保管。三是动态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严格规范采购程序。一是组织旗县市分局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学习培训2次,严格事前审批程序把关审核,防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程序倒置情况。二是规范各旗县市分局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1次。
(三)强化班子核心引领,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
1.高效发挥领导班子作用
(1)加强对派出机构的内部监督。一是对各旗县市分局纪检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全覆盖摸底梳理,专题会议研究,从严统筹选配,建强各分局纪检监督队伍,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基层监督末梢。二是对机关纪委、各分局派驻纪检组干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纪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专业化水平。
(2)优化执法力量统筹调配。向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乌兰浩特市分局派驻两支执法队伍,加强了执法工作力量,压实分局执法责任,提升日常监管能力,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
(3)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利用。一是指导分局规范管理移动式医废处置车及配套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废物处置。二是指导推进闲置资产再利用,已发布资产调剂共享清单,推进解决资产闲置低效问题。
(4)严格执行“三定”规定。2025年12月已完成盟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分工调整,将机关党委和人事科由1名班子成员分管。
2.深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一是抓实理论学习,专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深入领会党员发展工作原则、流程规范和纪律要求。二是强化党建业务赋能,举办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围绕支部标准化建设、日常党务实操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提升,有效补齐党务干部工作短板,全面提升党务工作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
(2)实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准把握民主评议内容、评定标准及工作流程,并规范有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机关党委派员全程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场对民主评议党员环节进行业务指导、流程监督和质量把关,切实提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3)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一是会前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规定,奠定坚实思想理论基础。二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岗位职责和群众期盼,全面梳理问题清单,保证批评意见直戳要害、实事求是,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三是机关党委派员全程列席、督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时纠正问题,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严更实。
(四)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
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督指导,对于进度缓慢的项目,采取现场督办、召开督办会等形式进行督促,对于无法开工的项目,建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重新分配使用,力求专项资金执行率达到自治区目标任务。二是将污染源在线监控职责划转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人员队伍,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提供精准、可靠技术支持。三是督促指导突泉分局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帮扶村购煤款进行账务调整,由基本支出列支。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赋能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杜绝“整改一阵风”。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完善常态化、制度化整改举措,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巡察整改从阶段性闭环清零转向长效常态管控。
(二)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补齐基层党建薄弱短板,推动党组织建设与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生态修复等主业深度融合。建强一线工作队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高质量党建为生态环境履职提供组织支撑。
(三)转化巡察整改实效,助推生态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整改促履职、以实干促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动能。紧扣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等重点任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以整改实效守护兴安盟绿水青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8266817;
邮政信箱:盟委党政综合大楼819,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msthjjjgdw@163.com。
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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