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2025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在兴安盟生态环境官网进行公示,任务完成率100%,公示率100%。
2025年第三季度,共制定抽查检查计划10个,共抽查企业80家次,其中制定部门内抽查检查计划6个,抽查企业57家次,牵头联合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跨部门抽查检查计划4个,抽查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共计23家次。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时与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入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重复入企,给企业增加负担,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完成检查后,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和盟生态环境局官网两个渠道进行公示,接受企业与社会监督。
下一步,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依法、依计划、依频次制定第四季度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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