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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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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序号 单位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称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乌兰浩特市绿洁恒净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152201752579975L 郭忠坤 未对已封场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可燃性气体进行污染防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 兴环罚字〔2025〕3号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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