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我盟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草拟《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3日,逾期反馈的意见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敖文军 联系电话:0482-8269612(传真)
邮箱:xamhjjc@163.com 邮编:137400
地址: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市
圣山街4号-1 )
附件: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5
2025年5月9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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