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7:0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我盟环境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草拟《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23日,逾期反馈的意见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敖文军     联系电话:0482-8269612(传真)

  邮箱:xamhjjc@163.com     邮编:137400

地址: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市

圣山街4号-1 )

附件: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兴安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5

2025年5月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