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2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邢俊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清洁能源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收悉,提案中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的具体建议为“强制改造高 耗能老旧场所煤炉”,现答复如下:
一、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情况
近年来,按照区盟两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推进 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已全部淘汰,有效削减了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今后,我 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于新建燃煤锅炉的标准, 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二、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控制工作情况
我盟积极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污染控制工作,截至目前3 台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辖区内重点企业燃煤锅炉通过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技术 改造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23年,启动实施了65蒸 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正在组织相关企业 申报大气污染防治入库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三、清洁取暖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盟行署组织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和乌市、前 旗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呼和浩特和巴彦淖尔考察学习清 洁取暖工作,为解决乌市建成区和前旗城关镇周边1.24万 户平房区居民使用散煤污染问题寻找技术路径和成功经验。 通过此次考察,乌市和前旗政府明确了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 径,力争在年底前改造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乌 市、前旗已经基本完成清洁取暖方案的编制工作,正在修改 完善,将于近期统一申报大气污染防治入库项目争取专项资 金支持。同时,为积极争取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项目资金,盟行署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盟住建局正在组织 专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盟行署统一安排部署,会同盟住建 局及乌市、前旗政府着力推进乌市建成区和前旗城关镇周边 1.24万户平房区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自 治区大气污染专项资金支持,使项目尽早落地见效,为有效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