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企业名单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17:0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单位名称: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开展采样检测,伪造原始数据、记录,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查处情况: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布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二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将该案件移交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并由查处单位将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记入社会诚信档案。三是根据自治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会议有关要求,将该案件违法线索移送兴安盟公安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