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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节能改造以及集约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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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86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节能改造以及集约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特色原料药节能改造以及集约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名称

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众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生产羧基麦芽糖铁、甘氨胆酸、甘氨胆酸钠、丁卡因、丁二酸酐、维生素A棕榈酸酯、盐酸多巴胺、雷芬那辛、葡萄糖酸内酯、氯化锌共10种原料药,年产量共计9.161t/a。并配套建设综合原料药车间1一座;辅助工程主要为辅助用房;公用工程包括纯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等;储运工程包括化学品库;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地下水防渗、噪声及固废治理措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废气

本工程综合原料药车间1生产工艺废气采用一级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综合原料药车间1生产工艺废气中HCl、TVOC、NMHC、NH3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甲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30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本工程综合原料药车间1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汇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计算,粉尘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各种固体粉状原料投料过程通过控制落料高度,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同时封闭式综合原料药车间1能够使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得到一定抑制。

各种原料尽量采用密闭投加的加料方式;对输送物料的管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尤其须重视物料管道接口处的密封性检查;物料转移时要密闭转移,并减少转移次数;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控制并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现象。

  1. 废水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送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 地下水

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厂区防渗措施。为了及时发现项目运行中出现的对地下水环境不利影响,防范地下水污染事故,在项目运行时及时建立起水质动态监测网络,并在项目运行中定期监测、定期整理研究、定期预报,及时识别风险并采取措施。对有可能出现地下水污染风险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

  1. 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等方式,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根据其性质按类别进行回收、处置等,最终实现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入环境的目标。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 噪声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的传播。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到3月24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于3月26日到4月9日进行了第二次网络,报纸同步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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