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名称:关于《科右中旗饲草产业加工物流交易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右中环审表〔2024〕11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2024年8月2日
批复文件全文: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82-4690023
通讯地址:科右中旗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三楼12号窗口)
邮编:0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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