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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兴安盟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依据《兴安盟二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将加强对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跟踪,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及时对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兴安盟”(https://zwfw.nmg.gov.cn/zjfw/icity)。

  相关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兴安盟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生态环境领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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