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9号)文件要求,依据《兴安盟二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我局将加强对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跟踪,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及时对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兴安盟”(https://zwfw.nmg.gov.cn/zjfw/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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