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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员参加国家2024年第6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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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安排,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筹协调下,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选派执法人员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国家2024年第6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

  6月17日上午,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6轮次监督帮扶行前教育会议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场检查实战培训。会议强调,要按照监督帮扶“3456”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与监督帮扶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廉政纪律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和“七承诺”要求。会上,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第六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手册》和《监督帮扶问题认定情形(试行)》有关内容,签订了监督帮扶廉洁守纪承诺书。

  会后,参加监督帮扶执法人员共同赴乌兰浩特市某企业,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场检查实战培训,现场由在线监控中心同志为大家详细讲解自动监控设备运行原理和检查要点,通过模拟监督帮扶现场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和协同能力,为扎实开展好本轮次监督帮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月17日晚,帮扶组抵达济南市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召开了临时党支部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李天勇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许睿同志任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王连元同志为组织委员,武文明同志为宣传委员。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坚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与监督帮扶工作深度融合,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廉洁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切实提高现场检查的纪律性和能力水平。

  下一步,帮扶组将严格落实监督帮扶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推送线索,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对济南市、泰安市进行监督帮扶现场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空气质量改善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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