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质量,2024年6月11日至13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办,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办,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协办的2024年第二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培训班在乌兰浩特市开班。
本次培训主要对生态环境部新修订发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进行深入解读,明确生态文明示范和“两山”基地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开班仪式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一级调研员赵福全主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世德出席并发表讲话,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局长额图出席并致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韩永伟研究员、孟晓杰研究员、田美荣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王维研究员分别针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平台填报要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要点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技术要点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对各盟市提出的指标难题进行解答。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斌做经验汇报。东部5个盟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同志和相应科室负责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约100人参加培训。
2020年11月,兴安盟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称号,2021年10月,兴安盟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国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多年来,兴安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21年4月印发了《关于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创建成果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全面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质量;2022年3月率先在全区发布盟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成果,2022年11月4日,兴安盟行政公署与国研经济研究院正式签订《兴安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路径研究协议》,全面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创新实践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按照新修订发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创建成果档案资料的更新、完善和系统上传等工作,确保兴安盟盟本级及旗县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