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根据赔偿权利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S309线繁殖场至阿力得而段公路拌和站负责人王延铎)签署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及赔偿义务人提供的《S309线繁殖场至阿力得而段公路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现场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勘验,并做出鉴定评估意见。
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介绍了案件来源:2020年8月10日,科右前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发现,S309线繁殖场至阿力得而段公路拌和站未建设沉淀池,冲洗混凝土罐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排放废水中的混凝土导致河道硬化,从而可能导致水生态系统结果和功能发生变化。
在听取专家意见,并现场核实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意见:案件所涉及河道及周边混凝土已进行彻底清理,该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可结案。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