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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呼伦贝尔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3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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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呼伦贝尔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3月28日向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冯玉臻通报督察报告,呼伦贝尔市委书记高润喜作表态发言,呼伦贝尔市市长及永乾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吴强,督察组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有关人员,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旗(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呼伦贝尔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呼伦贝尔市党委和政府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生态优先理念贯彻到“十四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各领域,修订《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36次常委会会议、30次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转型等重点工作,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有力推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呼伦贝尔市坚持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全地域全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过程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全市草原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等绿色指标走在全区前列。2022年全市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6.15%,位列全区第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3572.72万亩,公益林补偿1505.13万亩,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呼伦湖水面面积达到2243.3平方公里,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水量达139.7亿立方米,超过历史最大水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七年排名全区第一;重点建设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持续打造“呼伦贝尔大草原”“大兴安岭森林”品牌,被命名为“十佳冰雪旅游城市”,根河等3市获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建成华能伊敏煤电公司至中心城区长距离供热项目,每年节约近30万吨标准煤。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创新推动党委政府督查、纪委效能监察和组织转型考核协同发力,荣获“低碳试点城市”称号,成立全区首家碳汇交易协调服务中心,实现市域内碳汇交易750万元。

  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本次督察,积极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截至督察进驻结束,督察组交办的365件群众举报问题,办结238件,阶段性办结60件。

  督察指出,呼伦贝尔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域和地区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一些旗市区和部门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用心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理解不深,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真碰硬劲头不足,解决黑土地减少退化、违规取用水、违法破坏草原林地等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措施乏力。

  旅游设施蚕食草原禁而不绝。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内蒙古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问题突出。但是呼伦贝尔市在完成整改任务后,2020年以来旅游设施蚕食草原问题依然存在。陈巴尔虎旗建有永久性建筑物的“飞鹰航空飞行俱乐部”等旅游点,临时草原征占用手续到期后仍在继续开展营利性经营;2021年以来陈巴尔虎旗新增22家旅游点违法占用草原1039亩,额尔古纳市24个旅游点违法占用草原404亩。

  黑土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制度落实不到位。呼伦贝尔市对黑土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市自然资源部门5年来未查处过一起涉及表土剥离再利用的违法案件,2023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建业云境小区和职教书苑一期项目,擅自将约2.34万立方米剥离黑土与生活垃圾等混合堆放,剥离的黑土已丧失利用价值。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呼伦贝尔市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统筹作用发挥不足,研究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以调度为主,实际推动少,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各相关责任部门尚未形成有效合力。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202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和2021年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已完成的地块中,与森林郁闭度已达到林地标准的原有乔木林地重叠785亩。

  二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仍有差距。草原林地破坏问题依然突出,2023年全市查处了19个占用草原林地“未批先建”项目,其中12个项目至督察进驻仍未整治完成。陈巴尔虎旗白音哈达采矿公司西北建筑石料矿在2021年6月违法侵占草原253.46亩被追究责任的情况下,又越界生产破坏草原131.33亩。陈巴尔虎旗交通局实施的牙克石至鄂温克民族苏木公路项目,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和草原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设置2处取料场挖土采石,破坏草原59.6亩;牙克石市蒙西水泥公司乌奴耳南矿等3家企业违法侵占草原林地45.5亩。

  基层林草长责任链条拧得不紧。部分地区基层林草长对侵占草原林地问题日常巡查管护不力,违法开垦等侵占林地草原问题时有发生。截至督察进驻2023年全市仅查处开垦草原林地案件6件,面积14.4亩,但督察组收到此类信访举报76件,仅牙克石市、新巴尔虎左旗等4个旗市就抽查发现开垦林草地超1100余亩。扎兰屯市繁荣村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违规占用林地约5.31亩。生态修复工程推进不力质量不高。呼伦贝尔市2018-2020年实施的25.47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有16.76万亩成活率低于规定标准,占比66%。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滞后,《呼伦贝尔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2023年底应完成86.91公顷修复治理任务,但截至督察进驻仍有44.29公顷治理任务尚未开工,其中新巴尔虎左旗就占20公顷。

  违规取水问题与水资源浪费现象并存。6家采矿企业2022年超许可取水约3015万立方米。2021年以来,阿荣旗39处高标准农田项目违规取水1209.3万立方米。水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2022年疏干水产生量为5948万立方米,排放量1480万立方米,2家企业违规将55.2万立方米疏干水排入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鄂温克旗大雁镇污水处理厂受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制约,200万立方米中水目前存放于露天蓄水池内自然蒸发。

  三是草原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不力。呼伦贝尔市部分退化放牧场存在超载过牧现象,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草原预警区总面积11985.87万亩,占天然草原总面积的49.26%。打草场过度刈割现象普遍存在,部分草场地面裸露,已达重度过牧的程度。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有短板。水污染防治方面,区控断面入伊敏河河口(锡尼河)水质多数时段为劣V类;部分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频繁超标,生活污水管网和设施建设迟缓,2023年应完成的阿荣旗那吉镇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尚未开工建设;17个入河排污口2023年1-8月监测数据超标29次;乱占河道问题依然存在。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不力,全市列入2023年度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26台锅炉,有21台截至督察进驻尚未开工;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落实不彻底,2023年,呼伦贝尔市共计划开展10个物料堆场全封闭项目,有7个尚未完成;部分企业存在擅自停运等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家企业12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优然牧业第一示范牧场氧化塘积存粪污量已超过16.69万立方米最大容积,粪污水溢流,呼伦贝尔市鑫牧原牲畜养殖公司涉嫌编造虚假台账应付督察。

  固废综合利用率低,全市2022年产生一般工业固废3700万吨,综合利用率仅16.6%。呼伦贝尔市金属回收公司无资质违法违规拆解汽车。农村生活垃圾闪蒸矿化炉不正常运行、大量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随意填埋或堆放。

  督察要求,呼伦贝尔市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呼伦贝尔市推进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具体路径、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提升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水平,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加大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水源地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摸排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督察强调,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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