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以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破解企业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全面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通过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信用修复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两书同达”,促进流程规范高效。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的网站、修复途径等内容,明确行政处罚公示可能带来的影响,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主动做好信用修复工作。通过“两书送达”即时告知和提前指导,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
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信用修复精准高效。按照“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根据行政处罚相对人台账,建立信用修复数据库,确定信用修复时间表,及时跟进指导信用修复服务,适时掌握行政处罚相对人失信更新动态。
主动靠前服务,帮助快速恢复市场竞争力。未完成信用修复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在失信状态下参与部分经济活动会受到一定限制,影响其竞争力。为确保行政处罚相对人快速恢复市场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对接,第一时间提醒帮助指导开展信用修复,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上门“手把手”帮扶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