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兴安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全面提升我盟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水平,按照“能进能出”原则,对现有的兴安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二)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环保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对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理论及实践经验的;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环保相关职业资格,主持或作为负责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3、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与环评紧密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过环保领域相关工作优先考虑。环保领域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盟市级以上“三线一单”研究报告,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报告等。
(四)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当前计分周期内无失信积分。
(五)无犯罪、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六)入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评估和现场踏勘等工作。鼓励推荐年轻专家报名入库。
二、不适宜担任专家的几种情形
1.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长期在管理岗位,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3.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
4. 其他根据相关规定不适宜承担专家职责的。
三、专家申报材料及入库方式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从全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社会团体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中遴选。首次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http://114.251.10.206/EIAExpert/center/login)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专家申请表(附件1),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专家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
四、申报时限
本次专家征集拟于2023年11月10日截止,请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入库申请资料。
五、专家遴选及管理
征集工作截止后,我局将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纳入兴安盟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本次征集前已列入兴安盟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的专家,符合此次征集要求的,不需要重新申报,仍作为本次专家库征集工作的遴选对象,不符合此次征集要求的,不再纳入兴安盟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
(二)专家经资格审核和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兴安盟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联 系 人:刘莹
联系电话:0482-8832193
附件:
1.《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