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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召开专题会商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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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驻盟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召开专题会商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历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及中共兴安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2023年工作。

  会上,驻盟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汇报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盟生态环境局党组报告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梳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会议认为,通过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沟通会商机制在落实和推动“两个责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促使党组书记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盟生态环境局要对会商问题和意见列出任务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认真做好会商整改“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转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兴安积极贡献力量。

  派驻盟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盟生态环境局党组及纪检委员会相关同志参加此次会商会议。

  图文/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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