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2 09:13
近日,我局按照《兴安盟2021年执法监测计划》,积极协调委托监测方,陆续开展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执法监测现场采样采取队站协作方式。目前已完成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16家,其中涉水企业6家,涉气企业10家。发现排污单位有超标情况发生后,相关科室间及时沟通情况,并第一时间采取行动,履行相关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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