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于2020年12月24日向我盟下达2021年提前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年度工作重点,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支持中央项目库中以下项目: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个,乌兰浩特市秸秆禁烧监控和大气监测项目。
2.水污染防治项目5个,分别是兴安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突泉县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科尔沁右翼中旗白敏哈嘎水库进水渠及高力板断面上游人工生态湿地建设项目,阿尔山市重点江河湖泊水库生态调查建设项目,科尔沁右翼前期察尔森水库入流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公示。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2021年 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