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3 09:45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财政厅向兴安盟下达了2020年提前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盟生态环境局联合盟财政局对各旗县市相关项目组织了申报,根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拟对科右前旗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和乌兰浩特市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进行资金支持,该项目已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公示。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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