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兴环公开复〔2021〕2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兴环公开复〔2021〕2号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您通过信件邮寄的关于公开“2020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申请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答复如下:
2020年我盟开展了疑似污染及污染地块排查,经查,发现疑似地块1个,该地块使用人涉嫌刑事案件,正在进行司法程序责任认定。因认定程序未完成,2020年未能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因此无相关信息。
如对本答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兴安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