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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兴环公开复〔2021〕2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兴环公开复2021〕2号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您通过信件邮寄的关于公开2020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申请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答复如下:

2020年我盟开展了疑似污染及污染地块排查,经查,发现疑似地块1个,该地块使用人涉嫌刑事案件,正在进行司法程序责任认定。因认定程序未完成,2020年未能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因此无相关信息。

如对本答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兴安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