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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兴环公开复〔2021〕1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4  点击: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兴环公开复2021〕1号

 

黄志凡:

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关于公开“有关部门成立时间”的申请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答复如下:

您申请公开的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开发区)分局及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时间信息本机关已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sthjj.xam.gov.cn)对外公开,请您自行查阅、获取。

如对本答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

兴安盟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