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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分配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5  点击: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3〕976号),自治区向我盟下达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合计823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应支持原国贫旗县,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农村项目库储备情况,经盟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分配如下。

此笔资金823万元,一是拟分出723万元支持科右中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133.33万元,在霍林河流域一带 10 个苏木镇,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此次为部分支持,计划为杜尔基镇、吐列毛杜镇、哈日诺尔苏木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二是将剩余的100万继续支持此前获得资金的科右中旗巴仁哲理木镇农村垃圾治理项目(资金需求313万元),用于建设日处理垃圾9吨垃圾焚烧设施(2023年7月11日,我局已支持该项目209.55万元,兴财资环〔2023〕28号)。

2023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