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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验收核查组对我盟开展核查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3  点击:
    12月2日,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验收核查组对我盟开展核查工作。根据农村牧区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重点从统筹规划、处理模式、标准体系、管护机制、档案建设等方面开展验收。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以旗县为单位建立了现状基础台账,对农村牧区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村庄污水无序排放量等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梳理现有的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情况,科学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
    二是科学编制方案。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完成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把国家、自治区级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重要河湖流域周边镇等农村生活污水作为治理重点。注重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等统筹规划、有效衔接。
    三是争取资金支持。积极申报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6个旗县市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所列项目分批纳入项目库。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现有6个项目,总投资21109.2万元;实施库现有5个项目,总投资4574.02万元。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533万元。
    四是分类分步治理。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农村牧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综合考虑各村庄地理位置、人口聚集度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牧区延伸;距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必要的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并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人口集中度较低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污水直排基础上,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实现就地回用。2020年下达了288万元、400万元分别用于支持阿尔山市、扎赉特旗先行探索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6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主要开展垃圾、污水、饮水、畜禽整治,其中生活污水采取庭院泼洒、房前屋后菜园、果园利用等措施,排放明显减少;在义勒力特镇、葛根庙镇建设500户分户污水处理设施;在科右前旗俄体镇依托俄体粉业污水处理厂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五是建立运管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的通知》要求,组织6个旗县市编制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