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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盟开展2020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3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提高排放检验数据质量,2020年8月22日-8月24,按照《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内环办〔2020〕119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盟开展2020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兴安盟机动车污染物防治监控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按照此次抽查的比例分别被抽查机构是扎赉特旗鑫环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兴安盟金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太平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视频存储不符合要求、视频回放不同步;二是检测服务大厅未显示检测过程及结果。三是额定功率、额定转速等车辆基本参数录入有误;四是安全设施不规范,检测过程未使用挡车块、车间无安全防护栏、无取样探头固定存放点等;五是泄漏检查操作不规范;六是标气种类不全。

  根据自治区联合检查组留下的整改意见,我中心对以上抽查的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作出立行立改,停业整顿的通知。通过此次检查,要求我盟辖区内所有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进行梳理,结合自身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