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5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会同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会同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