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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22日我局拟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白阿铁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扩能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阿尔山市

建设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Ⅱ级铁路,线路全长254.545km,电气化,项目共设车站14座,其中既有站11座,近期增开车站2座,远期增开站1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

1.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本线工程新增用地总计90.89公顷,其中,新征永久用地33.59公顷,临时用地57.30公顷。新征永久用地中建设用地5.40公顷,林地22.45公顷,耕地0.65公顷,草地0.90公顷,其他农用地4.18公顷。

2)工程占用植被面积最多的为森林植被,占植被总面积的55.25%;灌丛植被、草地植被,分别占总面积的2.91%、35.25%,其他面积不大,均低于10%。

3)工程施工和运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破坏植被导致动物栖息地受损,可能阻断动物活动路线,施工期与运营期噪声、灯光对动物产生不良影响等。由于周围适宜生境十分广阔,野生动物受到影响后很容易找到新的栖息地。此外,铁路大部分路段桥涵较多,对野生动物影响十分有限。

4)本工程占地占用植被造成生物损失总量约0.68万t,生产力平均降低0.04t/hm2.a。此外,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不会改变景观格局,工程整体上对评价区生态完整性的影响十分有限,但对施工占地区局部区域的影响还是很大的,因此需要对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2.影响减缓措施

1.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中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减少工程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破坏行为,防治水土流失、减小动植物生境破坏。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适地适树”的原则,对工程可绿化地区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1)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

2)根据工程扰动地表面积和可绿化区域,设计恢复绿化面积。

2.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1)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2)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制定严格的施工路线和区域;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等。

3)提高动物通行的措施。

二、 声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全线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测点53处,铁路噪声贡献值昼、夜间分别为43.6~54.0dB(A)、42.4~54.8dB(A),均能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 昼间70dB(A)、夜间70dB(A)的标准要求。

全线4b类区内测点38处,昼、夜间近期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8.8~59.1dB(A)、45.8~56.7dB(A),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70dB(A)、夜间60dB(A)的标准要求。

全线4a类区内测点7处,昼、夜间近期噪声预测值分别为57.8~67.6dB(A)、44.3~57.8dB(A),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70dB(A)、夜间1处测点超过60dB(A)的标准要求。

全线2类区内测点69处,昼、夜间近期噪声预测值分别为45.8~58.1dB(A)、36.8~51.6dB(A),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60dB(A)、夜间11处测点超过50dB(A)的标准要求。

全线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内昼间测点6处,近期噪声预测值为54.7~59.6(A),昼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昼间60dB(A)的标准要求,夜间测点5处,近期噪声预测值为45.0~55.6dB(A),4处测点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夜间50dB(A)的标准要求。

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一侧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加强施工期环境噪声监测等。在施工招投标时,将噪声防治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设置3m高路基声屏障2处,合计400m。设置隔声窗17处,合计3920m2

三、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1.预测评价

线35个预测点Z振级评价量为昼间60.2dB~78.9dB、夜间58.9dB~79.1dB,昼夜均满足80dB标准要求。远期由于车辆类别,列车速度不变,仅车流量加大,因此振动预测较近期无变化。

2.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之铁路干线两侧昼夜80dB限值。

在施工期间部分施工机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振动影响,须在施工期间合理按排作业顺序,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以求有效降低施工期间环境振动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对环境振动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四、水环境影响评价

1.本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共涉及13个车站及5处新建区间牵引变电所,其中2个新建车站、11个既有车站。阿尔山站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活污水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白阿线既有乌兰浩特站、乌兰浩特北站无新增污水,既有含油污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本工程污水暂不能纳入市政管网的车站有10个。归流河站、大石寨站、德伯斯站、明水河站、绿水站、牛汾台站无新增污水。忙罕屯站、索伦站、五叉沟站、白狼站各生活供水站附近均无市政污水管网,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意见,车站污水禁止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因各站产生污水量较小,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贮存于化粪池中,定期清掏外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工程新建牵引变电所5处,平时无人值守,但考虑到应急抢险保障,仍设置相关房屋,所以生活污水产生量极少,每座牵引变电所排水量计为1m³/d,设计采用化粪池存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废水治理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对既有废水采取处理措施进行改造也有利于减少现有污染物排放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善工程沿线水环境质量。

2.跨河桥梁施工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的主要环节是下部的水中墩台基础部分施工,包括围堰工程、基坑开挖、基坑排水和水中基础施工。桥梁施工时,桥墩施工选在枯水期,钻孔出渣在临时沉砂池中沉淀固结后运至指定地点,用作基坑回填、路基填方或弃于指定场地,基础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水中临时设施进行清理和拆除,产生的废水和泥浆经处理后回用或排放,桥梁工程施工对地表水体水质产生过短时影响,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其影响已消除。

3.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主要污染来源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机械维修、冲洗废水。施工营地建设应同步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并应尽量集中布置,以便减小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场地尽量予以硬化,经常性清扫,避免雨水冲刷产生高浊度废水。施工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和水体;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要妥善保管,避免泄露污染土壤和水体。在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旱厕或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定期集中清运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评价

1)既有线路紧邻乌兰浩特市一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边界,在K90+510~K93+200段以路基和桥梁形式被划入水源保护区二级区2.69km。既有白阿线建设年代较早,水源保护区划分时间较晚,本工程在划入水源保护区段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电化,施工期施工机械若操作不当导致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废油可能会流入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质。该段施工工期较短,施工期应注意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可减缓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运营期,保护区内不涉及车站,列车运行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2)既有线路在K99+655~ K99+790段以桥梁形式穿越科右前旗二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0.135km,在K98+030~ K101+380段以路基和桥梁形式被划入科右前旗二水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区3.35km,保护区境内不设车站。该水源保护区作为实际水源地目前还未取得正式批复,上报规划文本将既有线纳入水源保护区范围。本工程在穿越水源保护区段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全线电化,施工期施工机械若操作不当导致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废油可能会流入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质。电化工程工期较短,施工期应注意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可减缓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运营期,保护区内不涉及车站,列车运行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3)大石寨镇地下水型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水源保护区,线路位于水源地取水井西侧,取水井与本工程最近直线距离大于1km。本工程在保护区内的主要工程内容为栅栏封闭、电化改造及部分段落改建。大石寨站主要改建内容为正线贯通以及改造阿尔山北端咽喉。平面改建段DK148+600(=K148+600)~DK149+598(=K149+600)以路基形式被划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998m,与既有铁路最大偏移距离约为10m,该路基段落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

白阿线忙罕屯至阿尔山段既有线区间未设置防护栅栏,本次采用1.8m钢筋混凝土立柱金属网片防护栅栏,此外在路基区段沿线路方向(右侧)约每55m左右设置接触网立柱(相当于普通电线杆,路基段接触网立柱一般为钢筋混凝土材质预制),接触网柱内侧距离线路中心约3.1m,支柱地下埋设部分深3m,均位于既有铁路用地界内。根据路基工程地质说明,改线路基段落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一般在3.0~4.5m,而穿越水源保护区段路基工程均为堆填,填筑高度0.5~4m不等,站场工程开挖深度约2.3m,因此工程实施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质和水量产生明显影响。开挖产生的施工泥水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污染水质。施工期应注意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大型临时工程不设置在保护区内,可减缓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次改造工程将对大石寨站进行改造,在其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设置排放污染物的生产设施,不会对水质产生影响。水源保护区路基段接触网立柱安装完毕后,在立柱端部架设电线以给电力机车供电。将原内燃机柴油动力牵引改为电力牵引,消除了列车运行产生的柴油废气污染物,对保护区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改善作用。运营期,大石寨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集中处理,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4)本工程在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水源地内的主要工程内容为线路平面进行部分改建,移位新建洮儿河9号大桥,原位新建洮儿河8号中桥,栅栏封闭以及电化改造。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水源保护区,线路位于水源地取水井南侧,取水井与本工程最近直线距离大于0.4km。既有线路在K243+420~K246+850段以路基和桥梁形式被划入水源保护区二级区3.43km,其中平面改建段DK245+200(=K245+200)~DK246+850(=K246+850)共1.566km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其中桥梁0.222km,路基1.344km。改造后平面改建段与既有铁路最大偏移距离约为111m,移位新建洮儿河9号大桥与既有洮儿河9号大桥最大偏移距离约34m。本工程勘察期间桥址区地表水发育,主要为洮儿河分支,洮儿河9号大桥于DK246+089~DK246+140处跨越洮儿河,勘察期间河水深约0.5~3.0m,河宽约50m;桥址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松散岩类孔隙潜水,主要分布在第四系地层中,勘察期间勘探孔稳定水位埋深0.3~1.8m。洮儿河8号中桥于DK246+646~DK246+672处跨越洮儿河,河宽约26m,勘察期间水深约0.5~2.0m;桥址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勘察期间勘探孔稳定水位埋深0.1~0.5m。

本工程在保护区内移位新建跨河桥梁1座,为洮儿河9号大桥,涉及水中墩2个,原位新建跨河桥梁1座,为洮儿河8号中桥,涉及水中墩2个。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季内施工(枯水期指非汛期,非汛期为10月至翌年5月)。移位新建洮儿河9号大桥施工场地较为开阔,交通较为便利。简支梁采用预制架设施工;下部结构采用就地现浇施工;位于水中的桥墩采用搭设栈桥、修筑围堰、打拔钢板桩等措施进行桩基、承台施工。本工程原位新建洮儿河8号中桥位于水中的桥墩采用搭设栈桥、修筑围堰、打拔钢板桩等措施进行桩基、承台施工。桥墩及基础在既有钢梁下方错墩新建,桥台及基础采用D型钢便梁架空后在既有桥台台后新建,施工完成后采用级配碎石掺3%水泥对台后路基进行回填,并采用注浆进行加固。简支梁采用在梁场预制,横向顶推移梁法就位方案。在新建墩台之间设置临时支墩、贝雷梁作为存梁、移梁平台,平台上安装移梁钢枕、轨道、移梁小车。新梁在梁厂预制完成后运输至现场,将预制好的预应力混凝土梁吊放在线路一侧平台移梁小车上;成孔的两片新梁在移梁平台上完成拼装,进行湿接缝连接,防水层、保护层及张拉等作业,等待换梁。要点封锁线路后,用顶升油缸顶起钢梁,置于移梁小车上,通过连接杆将混凝土梁、钢梁的移梁小车连成一体;利用横移油缸顶推移梁小车,直至设计位置,再落梁就位,在新梁上捣固好道砟,铺设枕木、轨道等,安装人行道等附属设施,恢复桥上线路并维修养护后开通线路。桥梁施工可能对水源保护区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在基础施工阶段,本工程桥梁基础施工对该水源地下水影响主要为钻孔、灌注施工工序,水中墩台根据各桥址处水深、河流特征及地质情况,分别选用草袋围堰、钢板桩围堰等施工方案,部分墩台采用放坡开挖,基坑内抽水降水;钻孔阶段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主要为钻孔、灌注工序扰动地下水含水层,使得含水层局部SS增高,但本工程桥梁钻孔施工,使用泥浆护壁,泥浆成分主要为膨胀土和水,没有重金属、剧毒类、有机类污染物,正常情况下一般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且泥浆使用的时间较短(每根桩施工时间约1天),桥梁施工的桥墩基础开挖和钻孔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因施工结束而消失,属短暂影响,对地下水影响较小。由于水源保护区为地下水型水源保护区,栅栏封闭以及电化改造工程实施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质和水量产生明显影响。路基段仅涉及地表工程,开挖产生的施工泥水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污染水质。施工期应注意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大型临时工程不设置在保护区内,可减缓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水源保护区路基段接触网立柱安装完毕后,在立柱端部架设电线以给电力机车供电。将原内燃机柴油动力牵引改为电力牵引,消除了列车运行产生的柴油废气污染物,对保护区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改善作用。运营期,保护区内不涉及车站,列车运行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工程施工对本工程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正常运营期间对该水源保护区基本无影响,本工程的实施不会增加既有环境风险,通过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管理,区域环境风险基本处于可控状态。

五、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沿线现状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空气质量标准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本工程采用电力机车牵引,不会对沿线空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工程运营期车站新增房屋、具备市政热力条件的,接引至市政供暖,其他无市政热力条件车站,采用电锅炉/电暖气作为供暖热源,既有车站优先接既有站区供热管网,既有站区供热能力不足时采用电锅炉或温控电暖气作为采暖热源,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本工程大气污染主要在施工阶段。但施工期对沿线地区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相对较小,并且污染是暂时性的,通过洒水降尘等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的产生。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这些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自然消失。

六、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运营期车站职工生活垃圾、旅客候车垃圾、旅客列车垃圾定点收集、储存,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牵引变电所更换下的废弃蓄电池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等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本工程施工期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料运送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或妥善处理;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收集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管理,垃圾应纳入当地的环卫系统进行处理,重点工点应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设施,以控制施工期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垃圾定点投放、及时回收、集中处置、加强车站垃圾管理力度等措施,将生活垃圾纳入市政垃圾处理系统或者综合利用,牵引变电所更换下的废气蓄电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分别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科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以及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es.gov.cn/、http://www.kyqq.gov.cn/、http://www.wlht.gov.cn/)开展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的环保意见。

2023年12月8日建设单位分别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科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以及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es.gov.cn/、http://www.kyqq.gov.cn/、http://www.wlht.gov.cn/)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同日及12月12日《兴安日报》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网络和报纸公示期间,于沿线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张贴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公告张贴位置选取公众易于知悉的社区公告栏、村庄人员集中区域,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供公众查阅,公示期间无人查阅纸质报告。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环保意见。

2023年12月22日,建设单位分别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科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以及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es.gov.cn/、http://www.kyqq.gov.cn/、http://www.wlht.gov.cn/)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作为附件全文公开。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