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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及兴安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2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及兴安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安盟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及兴安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工业园区紧邻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侧

建设单位名称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工业园区紧邻艾郎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侧、北侧为内蒙古蒙为食品有限公司、西侧和南侧为林地。项目总建筑用地面积136744.73m2(其中方舱医院54637.59 m2,隔离场所82107.14 m2本项目集中隔离场所一期已建完,方舱医院正在建设中,集中隔离二期未建设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功能包括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物资存储、药品储备、护士站、办公区、更衣区、厨房及附属房间等。项目拟设2000张床位建设周期28个月,20228月至202411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建设项目地上车库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车位废气易于扩散,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较小,且车位安置于地面绿化带旁,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废水排入化粪池,本项目在化粪池前均安装消毒设备,病区污水经预消毒+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间。污水处理间出水水质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限值,医院污水经污水处理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环美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污水管线均做了防渗,要求渗漏系数≤10-10cm/s。根据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界四周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声污染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具体为:

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减振器,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项目内部交通噪声:加强管理,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医院内车辆随意停放,优化路面质量等。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过滤介质、废紫外灯管,生活垃圾均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量为。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首先进行分类管理。对产生医疗废物的地方进行分类,即将传染性废物、棉纱、废纸、锐器(碎玻璃)、一次性器具用品、物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与普通废物分别放置,严格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废药物、药品(产生量约为0.005t/a),废紫外灯管(产生量约为0.01t/a),废过滤介质(产生量约为0.2t/a)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住院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约377.41t/a。病区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袋装在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综合分析项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污染防控措施、总平面布置等方面,建设项目在非正常状况下,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污染范围不会超出厂界,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水井,也不会影响到水源地,同时在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本次评价认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2月6日建设单位在兴安盟科右前旗百姓网公示了兴安盟永久性方舱医院项目及兴安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公示材料。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没有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表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0日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平台(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百姓网)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23年6月5日和2023年6月12在《三人行周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