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0日我局拟对科右中旗水美乡村巴彦呼舒段霍林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疏浚)应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水美乡村巴彦呼舒段霍林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疏浚)应急工程 建设地点:霍林河巴彦呼舒城镇城区 |
建设单位名称 |
科尔沁右翼中旗霍林河疏浚工程建设管理处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清淤总长度11.4km。其中干流主河槽长度9200m,桩号范围为0+000~9+200,主槽顶宽80m,平均深度2m。支流河槽长度2200m,桩号范围为支0+000~支2+200,支流受基本农田限制,设计河槽顶宽60m,平均深度2m。设计采用梯形断面,两岸设计边坡为1:2.5。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严禁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垃圾,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防护工程。 针对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出水回用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城镇现有旱厕,以及附近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向外排放。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2)环境空气 施工场地定时洒水进行抑尘,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并采取苫盖等措施密闭运输;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冲洗,减小扬尘量。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 (3)声环境 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严禁在午间、夜间施工,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超载、限速和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车辆经过敏感点时不鸣笛,限制车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弃土优先外售,不能外售的留待后期景观建设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 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要求,加强施工和运行期的管理,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放在首位,严格禁止人为干扰。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污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妥善处理,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有效减缓区域水土流失。加强对涉水工程的管理及废污水监督,有效降低施工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有效降低工程建设对霍林河水生生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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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等文件的工作流程、公开方式、组织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公示方式,并编制了《科右中旗水美乡村巴彦呼舒段霍林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疏浚)应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网络平台公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对公众参与说明也作出了承诺。 本工程公众参与工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