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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科右中旗现代农业产业园鸿安肉牛育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3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3日我局拟对科右中旗现代农业产业园鸿安肉牛育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现代农业产业园鸿安肉牛育肥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右中旗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

建设单位名称

内蒙古鸿安牛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珊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新建规模化养殖牛舍、犊牛岛、运动场、青贮池、饲料存储配制间、堆粪棚、锅炉房及生活办公区等公辅设施,年存栏肉牛50000头

1.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供暖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为99%,尾气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去除效率为60%,经屋顶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锅炉烟尘、SO2NOx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Nm3的规定。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饲料配制粉尘TSP、养殖区牛舍臭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堆粪棚臭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本项目精饲料主要为外购的成品袋装饲料,场区内不进行精饲料的加工以及饲草料的破碎,另外饲料配制处于全封闭精料库内,配置过程中排放的粉尘98%沉降于全封闭饲料搅拌机及车间内。因此,本项目饲料配制产生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表2二级标准。

项目夏季加强了牛舍的通风,加速粪便干燥,可减少臭气产生。提高日粮消化率、减少干物质(蛋白质)排出量是减少恶臭来源的有效措施。日粮中采用某些添加剂,除可以提高畜禽生产性能外,还可以控制恶臭。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定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同时在养殖区四周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以减小养殖区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养殖区的臭味产生,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因此,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2.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69m3/d(616.85m3/a)。

锅炉废水和软水系统排水定期委托专用吸污车拉运;生活污水包括洗漱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专用吸污车拉运。

本项目肉牛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无牛舍清洗废水产生;牛饮用水进入牛肢体内后,一部分被牛吸收并通过大量运动消耗,另一部分以牛尿液、牛粪携带水分的形式排出体外。本项目采用垫料的方式吸收一部分尿液,另外,项目标准肉牛运动场(运动场采用黏土夯实处理)面积为20m2/头,部分尿液在运动场自然蒸发,剩余尿液收集至尿液收集池(1200m3)后定期拉运至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处置,待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区污水厂建成后由本产业园污水厂处置。本项目不进行牛舍清洗,无冲洗废水产生。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由整个厂区统筹考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规定。

3.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饲料搅拌车、风机、泵类及牛群活动叫声、铲车、拖拉机、粪便自卸车等,经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支座、加弹性垫、隔音、消音器、隔音操作室等一系列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值降至70~85dB(A),且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产业园区,周围无声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在厂区道路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通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标准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方案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粪便、废弃垫料、病死畜及胎盘、医疗废物、锅炉灰渣及除尘灰、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牛粪废弃垫料通过清粪车运送至厂区堆粪棚,定期外售当地种植大户作为肥料还田;本企业产生的病死牛及胎盘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生物质燃烧后产生的灰渣主要成分为草木灰,集中收集后用于粪便C/N调节,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11日,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第一环评网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在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后2022年1123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网络公示的同时在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点及科尔沁右翼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公告栏张贴公示,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和 12月 6 日通过《兴安盟日报》刊登的形式对环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 10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公示内容主要包括:①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③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④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⑤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2年111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至目前为止未接到任何有关投诉或建议的电话、信函等。

截止至第二次公示结束,没有收到公众针对首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