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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突泉县突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6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726日我局拟对突泉县突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突泉县突泉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突泉县突泉镇

建设单位名称

突泉县园林环卫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填埋库区、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以及附属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90t/d设计库区42.6m3设计使用年限10总投资1151.41万元,环保投资242万元,占总投资21%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扬尘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平整土地、管线铺设、表土、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作业。评价建议尽量缩短施工工期,施工过程中加强道路硬化与管理、设置施工围挡、裸露地(含土方)及时覆盖、易扬尘材料及时覆盖、场区持续洒水降尘和运输车辆及时冲洗。通过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填埋气体、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气体和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时排放的粉尘。填埋气体经导排系统导排出,在垃圾堆体表面散逸。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时排放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采取的措施为洒水抑尘。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将得到有效地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依托于原有填埋场处理系统,供施工期职工使用。施工期盥洗水产生量小,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污染物主要为集中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内建设沉淀池,收集混凝土养护、设备冲洗废水。此部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回用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消除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产生的废水是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在最不利情况下,废水产生量为24.68m3/d,废水排入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抑尘,剩余回喷至填埋区,不外排

营运期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填埋库区设计采用复合衬层结构,其渗透系数可达10-7cm/s,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正常状况下,在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溢流、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的前提下, 污水不会渗漏进入地下,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不进行预测。对非正常状况下渗滤液调节池进行模拟预测,超标污染晕皆未到达下游敏感点,且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后,能有效地将污染晕控制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需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和应急响应等角度加以重视。建议厂区进行优化布局和可视化处理,产污装置尽量远离地下水敏感点,同时按《地下水环评导则》要求执行分区防渗措施,认真落实日常管理、信息公开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等保护措施。

总体来说,在严格落实场地防渗、监测、管理、应急等综合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可开展建设。

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有:第四系孔隙潜水与基岩裂隙水含水层及其开采井。下面重点就各阶段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进行分析。

项目建设阶段影响分析:建设期生产、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取决于生活、生产污水的处理方式,做到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不外排,就不会对调查评价区内第四系孔隙潜水与基岩裂隙水含水层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也不会对调查评价区内现有供水井的供水安全产生影响。

项目运行阶段影响分析:正常状况下,填埋场及渗滤液池等做好防渗等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如防渗层破损,会出现渗滤液下渗,但污染影响范围仅限于项目区周边,刘家屯的供水深井位于填埋场南侧1.9km,位于渗漏液池南侧1.8km,污染范围远没有影响到此处。

对现状开采井影响:现状条件下,建设项目周边水井均为灌溉水井,超标污染没有影响到灌溉水井。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源强较不易控制,考虑到工程处于沟谷,施工噪声经过两次山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 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同时,评价建议施工期施工机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施工机械多为间歇性声源,施工单位在严格执行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前提下,文明施工,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将会很小。

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时设备噪声、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昼间出入时和填埋场机械作业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控制措施主要有:利用建筑隔音,各类泵均置于车间内;各类泵在车间内或者设置减振基座,置于水下;厂区四周种植乔木,达到滞尘、美化、降噪等目的。项目运行过程中,场界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不会产生扰民现象。正常工况下对厂界噪声值影响小。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在40.8~47.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噪声污染不会对区域内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厂界周边200m区域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噪声基本不会对周围的居民居住区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职工生活垃圾送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即可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废水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地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其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为渗滤液垂直入渗。垂直入渗主要为渗滤液泄漏可能对土壤造成的影响。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投产5年、10年、20年后,各重金属在土壤中的累积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7、生态影响

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良好,采取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42hm2,主要占用建设用地。工程基建期和营运期对该区域地表植被、土地利用格局、动植物分布、水土保持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评价区内未见珍稀濒危及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物种。

评价要求在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并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管理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填埋库区及时覆土,加强对该区域生态保护。封场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封场。通过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严格采取日覆盖措施,及时喷药杀虫,蚊蝇影响降至最低。为防止蚊蝇影响,确保做到当天填埋的垃圾、当天覆盖完毕。在万一发生害虫滋生的情况下,可及时喷药杀灭害虫和病原体等,将其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使用的药剂可采用有机磷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螨酯类杀虫剂等。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了使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对该项目及环评情况有所了解,在确定好建设内容后,2022112,建设单位在突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q.gov.cn/ 首次环境影响公示材料。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告主要介绍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征求公众意见方式及途径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步公开。于2022512日起日通过突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q.gov.cn/的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2022523日、2022524在《兴安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2512日,在项目所在地以张贴公告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