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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装备置换提升、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5日我局拟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装备置换提升、产能置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装备置换提升、产能置换项目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名称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项目拟拆除现有的1×503m3高炉、1×616m3高炉,新建11200m3炼铁高炉及配套设施、1×25000Nm³/h制氧、1座污水处理站(全厂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拟建工程建成后乌钢年产113×104t铁水。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环节主要包括半地下受料槽系统废气、转运系统废气、高炉矿槽焦槽废气、出铁场废气(含高炉炉顶料斗布料废气)、热风炉烟气、煤粉制备系统废气(包括制备、干燥、喷吹泄压及煤粉转运站)、高炉渣粒化废气、精脱硫系统解吸气等。

矿槽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1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13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焦槽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1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13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半地下受料槽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1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13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转运站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送入1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喷煤除尘系统包括煤粉制备废气、干燥废气、煤粉喷吹泄压和煤粉转运废气的处理,设置1套喷煤除尘系统,配置1覆膜式布袋除尘器通过152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高炉煤气经重力除尘器粗除尘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之后进行高炉煤气精脱硫成为净煤气,精脱硫解析气通过管网送往烧结作为燃料气。

高炉出铁场除尘主要是收集在出铁过程中,从出铁口、支沟、撇渣器、渣沟、铁水罐等部位产生的烟尘和无料钟炉顶上料时产生的粉尘,各产尘点烟尘经除尘罩捕集后,由系统管道引入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滤料为覆膜滤料)进行除尘,通过16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高炉热风炉以精脱硫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煤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8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高炉水渣粒化过程中少量的硫化氢、颗粒物通过180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热风炉烟气、喷煤制备系统以及高炉矿槽、出铁场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其它炼铁工序废气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渣粒化过程中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所需员工由原有两座高炉调配,未新增员工,因此,全公司未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运营期高炉系统的主要噪声源是振动筛、除尘风机、鼓风机、空压机、热风炉助燃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以及均压放散阀、冷风管放风阀、煤气减压阀排气偶发噪声;制氧站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噪声及排气偶发噪声;污水处理站噪声污染源主要考虑各类、风机及搅拌机、压滤机排放的噪声。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放风阀、炉顶均压阀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消声器的措施;对热风炉风机、除尘风机等噪声源设置消声器及减振隔声措施;鼓风机、空压机置于厂房内,在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减轻由于振动导致的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炼铁工序产生的除尘灰、瓦斯灰、高炉渣、废耐火材料、废油、废微晶吸附材料;制氧工序废分子筛、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等。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烧结车间,高炉渣、废耐火材料、瓦斯灰外售再利用;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废超滤膜、废微晶吸附材料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公司统一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厂区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对策与措施

运营期在落实好各项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生产过程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防控措施,并制定了跟踪监测计划。在落实好地下水及土壤防控措施、跟踪监测计划的情况下,项目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6、环境风险保护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煤气(高炉煤气)、盐酸、次氯酸钠等,煤气管道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的相关要求,设泄漏自动监测装置、自动报警及切断装置,运营期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项目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加强生产装置区、废水收集系统隐患排查和管理,降低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022228日,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母公司敬业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hbjyjt.com/content/?1831.html)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48日在母公司敬业集团网站http://www.hbjyjt.com/content/?1852.html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48日起59日;在此期间于202255日和59日在兴安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的先锋小区、红城水泥家属楼、红城居民区、先锋小区平房区以及乌钢厂区门口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