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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突泉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07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57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突泉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突泉通用机场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东北部的晨光村北部,Y045公路以南0.5km 

建设单位名称

突泉县通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启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1)飞行区工程:长1200m×23m的跑道、长183m×15m的垂直滑行道、长192 m×84m的停机坪、标记牌、围界、消防等,设3B类固定翼飞机机位和1个直升机机位,B类飞机为自滑出入;2)空管工程:航管、气象设施;3)航站区工程:12079.75m2综合业务用房、23.95m塔台、290.84m2油车库、608.15m2动力中心、1042.30m2机库、航站区道路及绿化,配套建设供热、供电、供水、雨水、污水、通信和环保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飞机尾气

飞机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非甲烷总烃等,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通过尽可能提高管理措施,减少飞行滑行距离,同时通过加强飞机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选用高品质航油,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储罐及加油设备设置挥发气回收装置,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储罐及加油设备设置挥发气回收装置为可行性技术。

3)锅炉烟气

项目运营期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根据工程分析,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通过预测结果显示,废气厂界浓度可以达标,经计算,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排放对项目周边影响较轻。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机场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机场职工和旅客,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和SS等。机场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机库冲洗废水、油车库冲洗废水和锅炉循环水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和盐分等。

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水排污水直接排至化粪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至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突泉通用机场场址位于规划区范围东北方向,飞机噪声70dB等值线影响区没有进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70dB噪声影响区距离城市规划用地边界最近距离约为2.5公里。机场噪声与城镇规划用地相容。相比近期噪声影响范围,随着飞行量的明显增大,机场噪声影响区进一步扩大,距离规划范围的距离更近,但远期机场70dB以上影响区域仍没有进入突泉镇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仅有60dB等值线进入规划范围内,因此,远期飞机噪声与城市规划仍相容。

结合城市规划,优化机场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可有效避免机场飞机噪声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从源头上控制了飞机噪声影响,从根本上促进了机场与城市的协调发展,是一种有效的飞机噪声控制的管理措施。在机场运营后,对飞机噪声进行跟踪监测,对噪声影响进行周期性的反复评估,是针对环评阶段预测存在的不确定性和局限性的一种有效补充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噪声影响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及航空垃圾、油罐清罐油污、隔油池污泥、废矿物油、废离子树脂。

1)生活和航空垃圾

生活和航空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分类回收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离子树脂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为危险废物,项目废树脂为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原水为自来水,不属于工业废水,本项目废树脂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定期回收,不在厂内储存。

3)危险废物

项目油罐清罐油污、废矿物油、隔油池污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源头控制措施

从航油储存、装卸、运输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方面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区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等即可由区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的下渗。

2)过程控制措施

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控制。

1)大气沉降污染途径治理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针对各类废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地面漫流污染途径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循环水排污水,生活污水及锅炉循环水排污水直接排至化粪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至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不外排,不会产生地面漫流的情况。

3)垂直入渗污染途径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黏土厚度M≥1.5m厚粘土(M="2mm高密度HDPE人工聚乙烯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场区道路等一般区域,应采用水泥硬化地面;企业在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治有害物质暂存和处置过程中因物料泄漏造成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3)土壤环境跟踪监测

对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由于项目特征因子选取石油烃,每5年内开展1次监测。

6、生态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机场建成后,项目运营不会对周围地区植被组成、结构与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机场通过植草绿化措施,并辅以定期的维护,可以改善机场的生态环境。

要尽可能减少鸟撞的发生,需要考虑当地地理、气候条件,结合鸟类的活动特点,因地制宜的从机场及附近区域的鸟类生态环境、生物等方面进行改造或控制。本项目周边生态环境以草地、林地和农田为主,本项目附近无珍稀鸟类和候鸟集聚地,偶见麻雀、家雀、喜鹊等,以留鸟居多,基于此提出:飞机起飞、降落前采取生态驱鸟措施,驱鸟时严谨伤害鸟类,并尽量减少对鸟类的干扰;定期清扫停机坪和滑行道;加强机场飞行区草坪的管理工作,选择适合于本地生长的不结草籽或结草籽很少、绿期长、生长慢的草本植物;在机场附近,不宜种植乔灌木、花卉等;生活垃圾严禁随地抛弃,并应及时清理和掩埋,以免鸟类来觅食;根据机场实际情况,依据《民用机场鸟情生态环境调研指南》(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AC-140-CA-2009-2),委托鸟类学专业人员对机场及其附近的鸟情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机场区域鸟的种类、数量、存在季节、时间和生活习性等,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出《机场鸟情分布图》,提出鸟撞防范措施和建议等鸟类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共进行了二次公示:确定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建设单位于2020109日在突泉县人民政府网网站(网址:http://www.xam.gov.cn/tq/zwgk25/zdlyxxgk55/zdxm/xmjz22/3694620/index.html)进行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突泉县发改委网站、突泉日报报纸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同步公开,并在周边村庄进行了问卷调查(50份),在公众意见征求时限内,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表等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8831392 

传真:0482-883139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msthjj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