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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2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盟6个旗县市的18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重点内容为:对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和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扎赉特旗绰尔托欣河国家湿地公园

阿尔山市白狼奥伦布坎国家湿地公园检查

检查组利用5天的时间对5个旗县市的14个自然保护地,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保护站、利用无人机高空俯瞰航拍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2017-2021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台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检查发现“绿盾”行动向我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部分自然保护地内的景区、保护站和生活作业区还存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利用无人机开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自然保护地实地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暂行办法》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一对一”普法宣传工作。

普法宣传

下一步,兴安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针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持续开展跟踪检查,切实履行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守好国家北方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