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环保局关于公开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4 点击: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5-15
兴安盟环保局关于公开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通知
2018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向兴安盟下达了2017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盟环保局联合盟财政局对各旗县市相关项目组织了申报,根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拟对以下二个已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一是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再生水处理工程。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公示。
兴安盟环保局
2018 0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