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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4  点击: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 印发《兴安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兴署办字〔2020〕22号)
政 策 解 读
一、编制目的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号)精神以及《兴安盟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全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比2015年平均浓度下降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9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二)全盟5条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达100%;重点水库察尔森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在三类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三)全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四)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严格执行《兴安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兴安盟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
(二)加强冬季燃煤污染防控。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四)加大扬尘治理力度。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六)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河湖水质。
(二)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四)着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五)很抓工业污染防治。
(六)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调查,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二)切实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分类管理。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准入管理。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五)加快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六)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七)强化能力建设,构建土壤环境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