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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07  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牵头拟订全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盟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盟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被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旗县市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工作,协调解决跨旗县市环境污染纠纷;监督落实全盟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保行政稽查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盟减排目标责任。制定全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旗县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

  (四)负责提出全盟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盟行署规定极限,审批、核准全盟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盟委行署委托,负责全盟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组织审查、审批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盟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盟各类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盟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牵头负责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盟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并组织实施全盟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质量分析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盟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十)负责全盟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全盟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揩导和协调全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情况:盟环境保护局设9个内设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务服务、督导检查等职能;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改革、依法行政等工作。

  综合计划科 组织编制实施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安排环保领域财政性资金使用,承担本级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级财务预算和决算,组织实施环保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科技监测科 承担全盟环境保护科技监测工作,负责全盟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推广;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和分析预测环境质量状况,承担全盟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统一发布全盟环境质量信息。

  监督管理科  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科 负责全盟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及应急预警工作。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科  组织编制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总量指标审核、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各项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科  承担全盟重大政策、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盟内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的评估工作。

  污染防控科 负责全盟水体、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盟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盟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和噪声、固体废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在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和履行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7个所属单位:

  盟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指导全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承办各类宣传培训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盟环境科学研究所  开展全盟环境综合、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研发环境管理和实用技术,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

  盟环境监察支队  受环保局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排污费核定征缴工作,承担12369环保投诉热线管理工作。

  盟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审核,为审批决策把好技术关口,承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培训、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

  盟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负责在线监测平台运行管理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运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盟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负责全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盟环境监测站参与制定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审查、汇总和编印全盟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承担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监测指令性任务,为全盟环境管理、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监督和服务;负责全盟环境监测站业务、技术管理,指导全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授权承担全盟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盟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及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等。

  (二)人员情况。

  2017年盟环保局现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环境监察支队参公编制12人;环境宣教中心事业编制3人;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事业编制5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事业编制4人;环境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4人;环境评估中心2;盟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36人。

  2017年实有人数101人。其中行政14人,工勤2人,环境监察支队11人,环境宣教中心3人,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5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4人、环境科学研究所4人,评估中心2人。退休人员12人;盟环境监测站36人,退休8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人,为调入事业编制2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决算总收入2391.4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78.63万元,其他收入45.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467.52万元。2017年年初安排财政预算拨款1433.3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增加445.33万元,增加31.07%;比预算增加主要由于职工工资增长和所属监测站环保专项资金增加等原因。其他收入45.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467.52万元,为项目专项资金结转。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391.46万元,其中:财政款支出2116.78万元,2017年年初安排公共预算支出1433.3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683.48万元,增加4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是由于2017年全局职工工资增长与所属监测站环保专项资金增加等原因。年未结转和结余为142.15万元,为项目专项资金结转。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9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23.9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7.52万元;支出总计2,391.4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0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3.11万元,下降6%;支出总计减少153.1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国家与自治区入的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比2016年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2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63万元,占97.6%;其他收入45.31万元,占2.4%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35万元,占62.1%;项目支出807.87万元,占37.9%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8.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80.3万元;支出总计2,258.9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42.1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8.57万元,下降1.7%;支出减少38.5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国家与自治区入的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比2016年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35万元,占62.7%;项目支出790.43万元,占37.3%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5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局职工工资增长与增加在职事业人员环保津贴;公用经费31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152.53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专用设备购置费用的增加,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76.02万元,完成预算的2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81万元,完成预算的2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412%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上级入车辆报废,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购置专用车辆;二是上级环保专项检查、督察、考核、环境监测任务增加,接待次数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81万元,占90.5%;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占9.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局无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8万元,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购置专用车辆支出,车均购置费17.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入车辆报废,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购置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0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保障日常公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需要,车均运维费8.5万元,较上年减少8.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并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7.2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7.21万元,接待78批次,共接待32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家、自治区环保专项检查、督察、考核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环保局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29万元,2016年增加156.9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根据环境监测需要,2017年度购买臭校准仪、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多路恒温智能空气/TSP采样仪等多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43万元,比2016年减少35.87万元,降低21.1%,主要原因是:监测楼建设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建设完工;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2万元,比2016年增加78.72万元,增长69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云计算平台租用费及同城灾备维护服务费,监测站化验仪器设备的维修检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6年增加(减少)0;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减少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车辆4辆,监测站原有车辆由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调整至一般公务用车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比2016年增加3,主要原因是:监测站原有车辆由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调整至一般公务用车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主要是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软件50.7万元,购置全程信息化执法软件;监控中心显示屏66万元,主要用于六个旗县市环保尾气检测站的日常监管及视频会议的应用,监测站轻型客车、气相色谱仪、空气自动子站监测系统3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等,这些仪器、车辆等用于环境的质量监测,比2016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主要是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175万元,是以实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区域预报中心、各省级站和相关城市站预报业务部门之间的音视频互联互通,保障和提高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监控视频会议系统125.3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系统视频会议、环境应急等相关工作的应用,监测站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气/质联用仪、连续流动分析仪、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这些仪器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污水等监测项目的监测,比2016年增加(减少)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7年我局15万元以上专用项目6个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学军    联系电话:0482-826687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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